租稅政策有效 稅後高所得佔總所得下降2.2% 縮小貧富差距

▲▼財政部。(圖/記者陳韋帆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部今(28)日公佈「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覈定初步統計專冊」,全國630.96萬申報戶,戶數較去年的622.86萬戶,增加8.1萬戶,成長1.3%。

所得總額較去年5.81兆元,增加了0.13兆元,成長2.2%。在630萬申報戶中有36.46%不需要繳稅,較去年的223.6萬戶,增加6.45萬戶,成長2.89%。

所得者 所得來源近六成來自股利

應納稅額申報戶分析,有43.41%是按最低稅率5%,應納稅額281.63億元,平均每戶繳稅1.03萬,有效稅率1.39%;適用40%以上稅率爲4.56萬戶,應納稅額1,595.36億元,佔全部應納稅額48.35%,平均每戶繳稅349.84萬元,有效稅率27.79%。

就申報戶的所得結構來看,繳稅5%的申報戶82.6%是薪資所得、5.04%是股利所得、5.87%是利息所得,其他所得是6.49%;繳稅40%以上的薪資所得有42.61%是薪資所得、股利所得43.93%、利息所得佔1.69%其他類別則佔11.77%。繳稅45%來看,薪資所得僅27.82%、股利所得59.54%、利息所得佔1.25%以及其他類別所得爲11.39%。

透過課稅 高所得稅後所得比重下降

財政部表示,以5等分位申報總所得差距倍數,高所得組(第5分位)稅前所得佔全體總所得的比重52.9%,經過課稅,稅後所得佔總所得比重降爲50.7%,減少2.2%;低所得組(第1分位組)由3.9%上升爲4.2%,增加0.3%。另依行政院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報告,102年到106年間租稅措施對所得分配影響,其縮小所得分配差距倍數爲0.14倍,顯示租稅政策對緩和所得差距具有一定的效果

財政部說明,綜合所得稅是採取累進稅率,近年陸續推動相關的稅制改革,對改善所得分配問題成效與日俱增,包含99年起對個人海外所得納入課徵基本稅額、100年取消軍教薪資免稅、105年實施房地合一稅等,透過提高所得或財產者租稅負擔,來用於社會福利支出與照顧弱勢族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