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貧富差距飆至67倍
主計總處29日公佈「110年家庭財富分配統計」顯示,前20%富有家庭資產淨值(資產減負債)是後20%的66.9倍,比80年的16.8倍大增。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兩次財富分配統計對照、全球主要國家財富分配概況
主計總處29日公佈「110年家庭財富分配統計」顯示,前20%富有家庭資產淨值(資產減負債)是後20%的66.9倍,比80年的16.8倍大增,貧富差距急劇擴大,惟近年這個差距遠低於多數國家,財富分配相對均勻。值得注意的是,後20%平均每戶負債高達405萬元,高負債是導致其落入貧窮的原因。
國勢普查處長潘寧馨說,前次財富分配統計是在30年前(民國80年)以調查估得,這次以大數據估計,統計方法差異非常大,不宜比較。
雖如此,主計總處還是提供80年與110年資料比較,以五等分位家庭財富差距而言,由16.8倍升至66.9倍,前20%富有家庭所持財富佔比由49.71%升至62.68%,吉尼係數由0.47升至0.606。經過30年的經濟發展,貧富差距的確擴大。
潘寧馨強調,貧富差距擴大是高度自由經濟發展必然結果,他國也是如此,以五等分位的財富差距(前20%與後20%相比)而言,南韓140倍、澳洲是93倍、法國627倍、英國109倍,遠高於臺灣的66.9倍,臺灣的財富分配明顯均勻。日本沒有五等分位統計,德國由於第一分位組平均資產淨值爲負,無法算出倍數。臺灣貧富差距的確擴大,但比世界各國好一點,以吉尼係數觀察財富分配比較周延,臺灣110年的吉尼係數0.606,和英、澳相當,低於日、法、德的0.67~0.72,說明臺的財富分配比較平均。
富有家庭資產配置是否和大家不同?主計總處指出,110年前20%家庭資產淨值(資產減負債)是5,133萬元,現金、存款、股票及共同基金所佔比率達57.6%,遠高於全體平均47.1%。至於後20%的平均每戶資產淨值何以只有77萬元?主計總處官員說,這個族羣負債太高,平均每戶負債高達405萬元,比全體平均每戶負債220萬元高出甚多,可能來自購屋貸款或是舉債投資金融性資產,這個現象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