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叩關首日 南市府稽查逾200家業者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萊豬叩關首日,至臺南市多家攤販、餐廳稽查。(衛生局提供/李宜傑臺南傳真)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萊豬叩關首日,至臺南市多家攤販、餐廳稽查。(衛生局提供/李宜傑臺南傳真)
因應萊豬擴大進口,臺南市「東菜市」的豬肉攤販紛紛貼上國產豬標章,讓民衆安心選購。(李宜傑攝)
萊豬元旦起叩關,南市府衛生局長許以霖今日(1)帶領62名稽查人員,針對臺南傳統市場、大賣場及餐飲等食品業者,查覈豬原料之原產地標示。截至今日下午5時止,共稽查262家次、豬肉產品238件,結果皆符合規定。
許以霖指出,衛生局去年起積極輔導業者標示豬原料原產地,今年起新規定已正式上路,該局也納入稽查重點。業者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25條規定,按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原產地標示不實者,則依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按同法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勿購買來源不明之產品,並留意產品之標示是否符合規定,並保留交易憑證及其相關文件,同時也提醒消費者,在選購產品及用餐時,應注意原料原產地之標示。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洽詢衛生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因應萊豬上路,在臺南安平區經營「福樓餐廳」的業者蔡素琴稱,會在店裡張貼「屠宰證明」、「國產豬標章」等,並主動向客人介紹,讓饕客放心。蔡素琴補充,雖然在地老饕都知道自家只用「國產豬」,但不少外地遊客造訪時,還是不免再三「確認」肉品來源。
蔡素琴稱,店裡每天都會到水仙宮、保安宮等傳統市場,向配合2、30年的肉販購買國產豬,品質都有保證,「畢竟臺灣人的嘴很挑。」至於是否擔心生意受影響?蔡素琴則坦言,「確實還要再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