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墾觀音山稱「除草」 業者遭農業局開罰

相關單位今天前往會勘,農業局依法開出6至30萬的罰單。(李俊淇攝)

樹林焚化廠自11月起將進行爲期2個月的整建,2個月內產生垃圾將無處可去,宏容環保科技向環保局申請在五股區五股坑三段超過千坪土地設置廢棄物暫置場,相關單位今(9)日上午前往會勘,附近民衆擔心又變成新的垃圾山自動集結到現場抗議業者代表竟稱是在「除草」,農業局在場認定違反水保法,將開罰6至30萬元。

會勘現場中,業者也派出環境工程師尹姓技師到場,他強調,現場只是「除草」,而未來的垃圾也只是暫置,不會開挖掩埋,等到焚化爐整修好,就會集中送往各焚化爐處理。但農業局會勘認定,者違反水土保持法第12條,未經申請進行開挖整地,將開罰6至30萬元。

據瞭解,本案由新北市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許寧依領銜,以宏容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各家廢棄物清運業者向新北市環保局申請設置,等樹林焚化廠整建完畢接着明年八里焚化廠歲修,無處可去的事業廢棄物就會暫置此地,將以社區垃圾、事業廢棄物爲主。

附近民衆氣憤表示,從上個月就看到有大車進出該工地,都在夜間偷偷施工,大批樹木遭到砍伐,後來才知道要這邊製造第二個垃圾山,而且還是在林口特定保護區內設置,把用地作爲環保用地,雖然環保局都強調只是暫時堆放,但是暫時違法就不是違法嗎。

當地五龍裡長陳燕山表示,濫伐樹林可能會造成水土保持的隱優,1998年五股登林路上山坡地,曾發生山崩奪走7條人命,難道要讓這種情況再次發生嗎?而垃圾、廢水流至五股坑溪,嚴重破壞環境,到底誰可以出來負責?

環保局表示,樹林焚化廠自11月起將進行爲期2個月的整建,爲因應整建期垃圾處理量能降低,這地方是環保局依《新北市垃圾焚化廠整改建期間廢棄物臨時貯存設施設置暫行要點規定覈准的焚化廠整建期間廢棄物暫置場,待焚化廠整建完畢後,暫置廢棄物即陸續運送至焚化廠妥善處理,期限到2021年底不得延長。

目前業者正進行暫置場地整平作業,並將鋪設不透水布及鋼板以防止污染,未來暫置之廢氣物將以打包機打包後暫置,可防止廢液臭味污染環境。另也會要求業者確實做好進場車輛逐車錄影紀錄,暫存廢棄物不得有污水滲出或臭味逸散情事,並對該暫置場加強監督管理,妥善維護當地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