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費公帑的鹿港戲曲燈區

李福生

鹿港燈會隆重上場縣府文化局在我家前設了一個戲曲燈區節目活動期間有16天,假日一整天高分貝噪音污染,週一到週五則由下午一點多至晚上十點,放送着大音量的各項節目。

可惜的是,在非假日的活動,坐於戲曲舞臺前欣賞節目表演的觀衆幾乎都是個位數,二人、六人、七人、九人不等,沒有超過十人,而當上演布袋戲時候,觀衆竟然一度掛零,最多沒有超過二人,但是因節目噪音所影響的附近民衆,則有數百人以上,惹得民怨沸騰。

觀衆沒人怎麼辦?有一次,活動單位就找上了附近的國中生二十多人來充場面,只見這羣學生穿着薄薄的外套,在寒風中瑟縮在椅子上,忍受着一般人難以忍受的噪音與低溫無語問蒼天

而在戲曲燈區沒有廁所,有些小朋友忍不住,當場父母現場脫褲小便,活動進行到昨天第11天,終於看見活動單位運來流動廁所,燈會快結束了,在遊客沒廁所的抱怨下,民怨呈現出主辦單位的後知後覺與顢頇不堪。

想來,政府單位的錢真的是太多了,不這樣浪費公帑燒錢,可能錢用不完,值得可議的是,辦活動未做妥善規畫,辦了活動沒人來欣賞,卻要附近數以百計的居民忍受十幾個大喇叭音箱的高噪音,還要忍受16天,這種政府的活動真可謂是最糟糕的擾民活動。

作者李福生,現居彰化縣鹿港鎮,自由撰稿人。本文言論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