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強逼小學女兒看A片性侵 想和解脫罪遭法官重打臉

狼父強逼小學女兒看A片性侵,想和解脫罪遭法官重打臉。(達志影像)

南部一名狼父與妻子協議離婚後,取得還在就讀國小的女兒監護權,未料在111年,卻強迫12歲女兒進入房間和他一起看色情片,事後並性侵得逞,女兒隔日到校對老師及母親泣訴,老師立刻依法通報。但該名狼父卻爲脫罪向前妻及女兒和解,法官認爲不值得同情,且犯行重大,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4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該名狼父於105年間與妻子協議離婚,並取得女兒監護權,女兒平日與父母輪流同住。但狼父在111年9月女兒12歲當年,竟將她帶往自己的房間,要求一同觀賞色情影片,又要求她去洗澡後回到房間內。

隨後脫去女兒褲子,撫摸、舔吻乳房及下體,隨後性侵得逞。女兒因內心深處畏懼不敢反抗,隔日上學時,立刻向媽媽及老師泣訴,老師立刻依法通報校方及教育局、社會局。

法官審理後認爲,被告爲少女生父,行使負擔女兒之權利義務,爲她最親近之家人,卻明知她未滿14歲,尚在成長階段,對性行爲知識之智識及決斷能力未臻成熟,竟爲滿足個人性欲而對女兒性交行爲,戕害她之身心健全發展,破壞家庭核心保護圈,對人格發展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雖然已經與前妻與女兒達成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