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金請領年齡 明年提高到63歲

勞保條例規定,自2008年起民衆可依出生年次計算老年給付請領年齡,明年將提高到63歲。圖爲民衆休閒活動。(南投縣政府提供)

依勞保條例規定,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自2008年起,第10年提高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以提高至65歲爲限,預計明年會提高至63歲,勞保局提醒,民衆可依出生年次計算老年給付請領年齡,如1957年以前出生的民衆請領年齡爲60歲、1958年則爲61歲,一直至1963年才一律爲65歲。

勞保局表示,依勞保條例規定,老年年金請領年齡在2007年之前是60歲,2018年就會提高爲61歲,2020年提高爲62歲,2022年提高爲63歲,2024年提高爲64歲,2026年以後爲65歲。

勞保局舉例,當47年次(1958)勞工年滿60歲退休時,也就是2018年時,勞保老年年金的請領年齡已經提高爲61歲,因此他必須再過1年,也就是2019年他61歲時才能請領到全額的老年年金。

若想提前請領也可以,勞保局指出,最多得提前 5 年申領,但每提前1年,老年年金金額就會減給4%,且提前請領後,減給比例不會變更;而老年年金是依下列兩式由勞保局擇優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3000元或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

勞保局試算假設某民衆過去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爲4萬3900元的話,申請老年給付時勞保年資已有28年,而因第2式計算較優,他每月就可領到1萬9053元的勞保老年年金;如果他要在60歲退休當年就領的話,因提前1年金額會減給 4%,所以可領到1萬8291元。

勞保局提醒,申請老年給付時應檢附「老年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如未於國內設有戶籍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如符合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退職者,須另檢附工作證明文件;而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退職者,須另檢附載有轉投該保險日期及依法退職或依軍人保險條例請領退伍給付、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請領養老給付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