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長許銘春建議 新冠疫苗假 擬一次給2天
新冠疫苗施打對象逐步擴大,我是否仿日韓推動「疫苗假」備受關注。勞長許銘春7日表示,建議可比照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這類防疫應變特別措施辦理,且規劃疫苗接種假應一次給2天,包含注射當天與隔天全天。
對此,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迴應,已收到勞動部提案,研議方向將朝「有薪假」討論,但仍待跨部會確認細節。
爲讓新冠疫苗施打更普及,亞洲鄰近國家紛紛推動「疫苗假」,韓國提供醫護人員2天「疫苗假」,日本企業爲了讓員工安心去接種疫苗,也跟進發起「疫苗假」,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日前表示,已請勞動部研擬「疫苗假」相關規畫,7日社福衛環委員會立委也關注相關問題。
許銘春表示,是否會實施疫苗假,必須交由疫情指揮中心宣佈,但勞動部研究結果,建議由新冠肺炎防治及紓困特別條例授權,比照防疫假來辦理,界定疫苗假範圍只限定在接種新冠肺炎疫苗纔可適用。
據悉,勞動部規劃是包括軍、公、教、勞等所有受僱人員都適用「疫苗接種假」;爲讓接種民衆好好休息並觀察身體情況,建議疫苗假一次給2天,包括接種日當日以及隔天0時至24時,共計48小時。由於疫苗假不可歸責於勞僱雙方,不得強制僱主一定要給薪。至於疫情指揮中心如有促進疫苗接種考量,是否給予補償,建議疾管署另予考量。
也就是說,若指揮中心拍板要實施疫苗假,且決定不額外給予補償時,疫苗假將會比照「防疫照顧假」實施,並非公假、也不是病假性質,未強制僱主應付薪資,僱主也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2天疫苗假。但若有家屬因疫苗感到不適,需勞工另休假照顧時,要回到現行家庭照顧假或特休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