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董4千多萬遺產贈與同居看護 兒女告僞造文書遭逆轉

高雄一名遊姓老董與貼身照顧他10年的朱姓女看護髮展出黃昏戀,臨終前讓朱女拿着印章、存簿、保單,將4658萬元存款和不動產全轉入朱女名下。遊男過世後家屬不服,對朱女提告。一、二審均判朱女有罪,高雄高分院更一審逆轉,認定遊男贈與時意識清楚,判朱女無罪定讞。(本報資料照)

高雄一名遊姓老董與貼身照顧他10年的朱姓女看護髮展出黃昏戀,臨終前讓朱女拿着印章、存簿、保單,將4658萬元存款和不動產全轉入朱女名下。遊男過世後家屬不服,對朱女提告。一、二審均判朱女有罪,高雄高分院更一審逆轉,認定遊男贈與時意識清楚,判朱女無罪定讞。

朱女2006年起擔任遊男的看護,兩人同居並參加各種社交活動,朱女也對外自稱「遊太太」。2017年11月遊男因肺癌住院,找來律師公證,在醫院立下約定書,表示遺產不想留給親生子女,要通通送給朱女。

隔天,朱女拿着遊男的存簿、印章和保單到農會解約18筆定存單,4658萬元全數轉入自己的帳戶。農會行員一度起疑,還通知遊男家屬併到醫院詢問遊男,當時遊男已無法回答問題。

在農會要求下,朱女隔日便返還所有款項至遊男戶頭。2018年1月遊男過世,其子女立刻對朱女提告詐欺、僞造文書。

一、二審認定朱女未經遊男授權就盜領存款,依僞造文書罪判其2年,朱女不服上訴。法官根據律師和農會人員證詞,發現遊男在被詢問是否授權朱女解約時,還能微笑、點頭、看定存單,未表達拒絕或否定。本於「無罪推定」、「罪疑唯輕」原則,全案不能證明朱女犯罪,逆轉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