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被人控告性侵!人妻驚覺「對象是小三」 臉綠也提告

一名女子與老公的感情生變,她不知原因,直到友人告知她,老公被小三提告妨害性自主,且獲不起訴處分,她才知老公外遇,她定向小三求償1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小三須賠償30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女子與老公的感情生變,她不知原因,直到友人告知她,老公被小三提告妨害性自主,且獲不起訴處分,她才知老公外遇,她定向小三求償1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小三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

人妻提告主張,老公在2020年開始態度丕變,夫妻關係欲發惡劣,不斷莫名爭吵,她原不知其所以然,直至2021年10月後經友人告知小三向老公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經瞭解不起訴處分書,她才知老公與小三多次出遊發生合意性行爲。

人妻稱,小三與她老公已逾越社會正常一般社交分際之來往,小三破壞她與老公間婚姻共有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並致她因此受有精神上痛苦,須賠償100萬元。

小三辯稱,因男方熱烈追求而與之交往,交往期間他告知其已離婚並扶養一名小孩,她不知對方爲已婚狀態。

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小三曾經遇到男方的小孩,且到男方住家有看到他在家裡擺放很多照片,有全家福的照片、小孩的照片,她與男方交往期間至少半年,殊難想像她對於與其發生親密性行爲關係之人之家庭背景及是否爲已婚之身份,均未再進一步求證,判決她須賠償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