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計劃通..妻收養「棄嬰」5年全然不知是他私生女

夫妻已有名無實,更慘的是元配還幫小三養小孩。(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男人出軌已經叫人心痛,但幫小三扶養女兒更叫人無法接受。大陸廣州女士黃先生結縭20年,但自己竟被丈夫婆婆蒙在鼓底老公竊了她的第二胎「準生證」到戶政辦理收養「棄嬰」,導致妻子不能再有生育第二胎的計劃,五年後,因爲改名風波才發現,從頭到尾自己都在幫「外婆」養小孩。

橙女士與黃先生結婚20年,已經育有一名女兒藍藍,十年前當地政府並無一胎化政策,因此她打算想再生育第二胎,但丈夫一直極力勸說,就在這時婆婆卻以「撿到棄嬰」的名義兒媳從善收養,黃先生也表示「非常喜歡」這名女嬰,橙女被說服後只好同意收養,只是一直都不清楚孩子的來歷。在這期間丈夫卻擅自拿了妻子原本就申請好的「二胎準生證」到了戶政登記,並命「二女兒」名爲黃青,因此老婆的二胎計劃也就此幻滅。

橙女士在撫養期間隱約感覺到婆婆與丈夫似乎都有事情不讓自己知道,甚至感覺自己被排除在外,不受尊重。收養孩子之後,丈夫更開始藉機跟老婆吵架,橙女士眼看夫妻生活已經無法繼續下去,向法院訴請離婚。她離婚後才得知,原來撫養了5年的女兒就是老公外面小三所生,而且該女嬰的名字竟然不是「黃青」而是被登記成「黃紫」,而名字還是小三取的。雖然,黃先生、藍藍、小三與「棄嬰」正式共組一個家庭,但是橙女當初也爲了親生女兒的生活保障,也把房產給了前夫,不過後來得知前夫的品性卑劣之後,更不相信他會將房產給女兒藍藍,因此向法院再提告,以求公道

廣州市花都區法院審理後認爲,黃先生與橙女士還有婚約的期間,嚴重違反夫妻間的忠實義務,且對前妻隱瞞事實才讓她扶養私生女,而並非自願收養。因此除了侵害了橙女士的人格權,還使其遭受了一定的精神痛苦,必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最後法官酌定判決被告應向原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和撫養費1.71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