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在車上等 尪送醉女回家樓梯間硬上辯:她沒拒絕
人夫送妻子喝醉女同事返家,竟在樓梯間強吻、襲胸。(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臺北市一對夫妻去年與朋友到KTV飲酒歡唱,結束後妻子的一名女同事醉到不省人事,夫妻倆決定叫一輛計程車,將這名女同事送回家,到達住處後,人夫將醉女送上樓,不料卻不顧妻子仍在車上等候,竟然在樓梯間趁醉女神志不清,予以強吻、襲胸,得逞後把人丟在樓梯就往樓下衝,挨告卻辯稱對方「沒拒絕」,臺北地檢署調查後,仍將人夫依機猥褻罪嫌起訴。
此案發生在2020年6月29日,起訴書指出,段姓男子事發當日與妻子到新北市永和的錢櫃KTV唱歌,一羣人狂歡隔天凌晨,其中一名段妻的女同事,醉到神志不清,段男與妻子見狀,決定叫計程車將她送回家。
到達被害人住處後,由段男將被害女子扶上樓,妻子則在車上等候,但段男在樓梯間竟趁2人近距離接觸起色心,強吻被害人,並將手伸進衣服裡觸摸胸部,得逞後就將人丟在樓梯,快速跑上計程車離去。
被害人事後調閱住處監視器,發現酒醉時遭段男猥褻,憤而提告,段男在北檢調查時卻辯稱,當時兩情相悅,被害人當下並沒有拒絕,由於監視器明顯拍到被害人醉後已無法抗拒,因而未採信段男辯詞,最後依趁機猥褻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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