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週刊/新建餘屋變動幅度小 短期指標意義不大

文/莊孟翰

內政部營建署於八月二十五日發佈「2016年度低度使用住宅新建餘屋資訊統計分析」研究成果,營建署表示,「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是利用房屋稅籍資料與臺電用電資料,將每年十一、十二月平均用電度數低於六十度的住宅,界定爲低度使用(用電)住宅。至於「新建餘屋(待售)住宅」則是利用地籍資料、房屋稅籍資料與臺電用電資料,將屋齡五年內、仍維持第一次登記且有銷售可能性的住宅,視爲新建餘屋(待售)住宅。此一研究數據之參考價值何在?是否有如實反映目前景氣現況?請教莊教授的見解。

根據研究成果顯示,2016年全國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宅數爲八十六萬二九六五戶,佔全國房屋稅籍住宅類數量宅數比例爲10.22%,較2015年微幅下降0.13%,顯示低度用電戶數比例變動幅度不大,觀察該數據,波動幅度較大的是2009年的11.49%,其因在於2008年遭逢全球金融海嘯,面臨景氣突然崩跌,造成低度使用住宅數量急遽攀升,但維持時間並不長,景氣回升之後,2010年便下滑至11.17%,2011年又下降至10.15%,其後幾年變動幅度依舊不大,每年約僅0.2%微幅變動。

八年間最高最低差僅1.34% 無法反映短期市況

由於數據變動幅度過小,顯然使用參數無法確切反映景氣現況,研究結果對短期實質效益不高,惟就長期而言,雖然波動幅度不大,卻可據以觀察景氣向上或向下趨勢

按該數據於金融海嘯之後景氣隨之反轉,尤其是2013年、2014年投資客進場秒殺情況下,低度使用住宅理應隨之大幅變動,但該數據並未如實呈現,仍分別維持在10.5%及10.3%,其因在於本研究數據屬落後指標,無法與景氣變動現況同步,更何況預售與成屋之間至少會有二至三年的落差。

其次,如就這八年研究期間最高與最低之數據變化僅1.34%加以探討,就不難了解問題根源應與資料取得來源有關,而這也正是研究結果屢遭質疑之原因所在。

除低度使用住宅外,營建署另針對新建餘屋資訊統計分析,依統計資料顯示,2016年第四季全國新建餘屋(待售)住宅計7萬3523戶。自2010年第二季起至2013年第四季全國新建餘屋(待售)住宅約維持2萬5000宅上下,從2014年第一季起全國新建餘屋(待售)住宅有逐年增加趨勢,其因在於打房效應逐漸顯現。

因此, 2015~2016年之間僅增加一萬八千戶加以驗證,此期間銷售率已下降至三成,實務上餘屋數量即使倍增也不爲過。因此,今後對於新建餘屋資訊之統計分析,除時間落差因素之外,更應強化市場實務資訊之蒐集與彙整

對於營建署上述兩數據,一般鹹認未能及時反映房市短期現況,如2014年政府針對投資炒房祭出重稅,從市場走勢可知確實造成房市漸趨冷卻。其次,由種種跡象顯示也可觀察出房市逐漸呈現衰退,包含房仲失業率上升、法拍屋增加、推案量驟減、銷售率重挫、買賣移轉棟數減少,建商讓利加劇,有的直接打折,或是以贈品方式促銷,甚至有些工地因餘屋過多促銷不易,最後索性以批發方式出清。

例如臺中「○○皇居總戶數高達435戶,2010年六月完工交屋,歷年售價約介於每坪25至35萬元之間,惟多年來一直無法完銷,最後只好以每坪18萬元批發價一次出清,此類案例在近年屢見不鮮。此外,更有以營建換屋方式,以餘屋抵付工程款,再由營造廠打折轉賣給親戚朋友,透過這類銷售管道,爲景氣低迷時的銷售模式,這類銷售模式再起,足見房市下滑趨勢直至今日尚未落底;因此,如將營建署所公佈數據與當前實務現況相互對照,必然會有相當大的落差。

其次,再根據房仲業資訊,本屬穩住房價的臺北市蛋黃區,也抵擋不住這波下跌趨勢,根據永慶房屋依實價登錄統計資訊,今年一月到四月,臺北市除南港區些微調漲0.5%外,其他各行政區幾乎都下跌,大同區跌幅最大達12.9%。其他公寓跌幅超過一成的區域都集中在市中心蛋黃區,分別是大安區及中正區。

最近媒體報導,松山區八德路有一間套房,屋主在2014年三月以一坪65.8萬元買進,總價1270萬元,持有三年後,在今年六月以1025萬元賣出,慘賠245萬元,因此,對於房市可望在今年第三季落底之言論,多認爲失之樂觀,而這班景氣列車是否尚未見到隧道曙光的議題,也正引起廣泛討論,其中低度使用住宅及新建餘屋資訊之正確性難免再度遭受質疑。

參數簡單 真實情況比想像中複雜

該數據使用參數過於簡單,依照房市景氣的複雜程度對照於真實現況,譬如長輩習慣將儲蓄用於購置第二屋,此就當年沒有退休保障者而言,年紀大了依靠租金養老就是最佳的退休保障,如再有多餘資金多買一戶,等子女長大以後再將房產贈與給子女,此就老一輩的財產三分配觀念:現金、股票及房地產,將多餘資金做適當的配置應是理所當然,更何況背後還有很重要的增值誘因。

另外,也有越來越多富人購置第二屋作爲休閒住宅;因此,就第二屋的用電量會不會成爲低度使用,又是另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如再證諸2014年至2016年的數據皆在10.2%至10.4%之間變動,與實務現況落差的確很大。

而六都當中又以新北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宅數最多,共11萬8067戶,比例7.6%;臺北市6萬682戶,比例約6.82%,六都當中低度使用(用電)比例最高的爲桃園,比例約11.44%,臺南及高雄皆維持在10%,臺中則爲9.69%,是六都當中的中等生。

此外,低度使用住宅比例較高的縣市包含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雲林縣嘉義縣連江縣金門縣等。

基本上,六都由於居住人口及工作機會較多,家庭戶數也較多,不過從另一角度加以探討,是否會因爲出租不設籍、沒報稅而掩蓋了真相,可能也是今後調查研究不容忽視的另一重要議題。

被隱藏的真相 纔是最大變數

此外,爲獲取銀行融資,常見兩個建案,倘因A建案領取使用執照後尚有不少餘屋,銀行可能會擔心經營不善而不願繼續辦理B建案融資,而建商也會擔心沒有足夠的現金流量,無法維持正常營運,因此,常會情商親友充當人頭,亦即將現有建案餘屋透過人頭戶「賣掉」,而從內政部統計處的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欄消失,其中可能潛藏的問題則是實際售價、銷售率與新建餘屋之真實性。

因此,從客觀環境加以衡量,固然可以經由低度使用住宅、新建餘屋據以觀察長期趨勢,但就短期而言,就會有不少與實務現況不相吻合的諸多疑點,因爲這些數據均非同時指標,時間落差至少半年以上。再退一步想,不論是白天或晚上,怎麼看都與實務現況落差很大,其中尤以重劃區或新開發地區最爲明顯。

因此,建議將這兩項數據僅提供用以觀察趨勢,並據以擬定長期政策即可。至於民間營運實務則仍由業者自行調查研究,不必過度強調這兩項數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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