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參選人送毛毯 檢方大動作搜索

臺中地檢署7名檢察官偵辦,搜索17處,於選民住處扣得多盒證物。(臺中檢方提供)

臺中市霧峰區施姓里長參選人竟涉嫌利用重陽節名義贈送市價約200元毛毯,臺中地檢署7名檢察官偵辦,搜索17處,於選民住處扣得多盒證物,認定施男及其黃姓助理涉嫌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疑重大,復訊後各命5萬元、2萬元交保候傳。

檢方指出,今年9月接獲賄選情資,指稱臺中市霧峰區施姓里長候選人利用重陽佳節機會,以社區發展協會之名義,贈送選民敬老禮品(高級毛毯)名義行賄選之實,藉此尋求選民支持,翁嘉隆檢察官指揮上開司法警察機關共同偵辦。

經蒐證後於本月18日見時機成熟,由臺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詹益昌率同檢察官6人、司法警察54人兵分多路,持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共21張,執行搜索地點17處,共傳喚含里長候選人、選民在內共28名到案說明。

檢警查扣賄選禮盒(高級毛毯,市價約200元)16盒等證物,經檢察官訊後認施姓候選人、黃姓幹部涉嫌重大,分別諭知具保5萬元、2萬元。

臺中地檢署呼籲,各級候選人應以政見理念爭取選民認同、支持,如以金錢、餐宴、招待旅遊或贈與禮品等行 爲請選民投票,均屬賄選行爲,已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臺中地檢署指出,年底選舉將屆,搜報各類賄選情資,如涉賄選情事將嚴加究辨,以維護選舉之清明與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