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來了!證監會最新發布!

臨近年底,香港互認基金迎來利好政策的落地。

日前,證監會宣佈修訂發佈《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下稱《管理規定》),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此次《管理規定》對互認基金的客地銷售比例限制、轉授權限制、產品類型等方面進行了適當鬆綁。同日,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等多部門同步發佈修訂後的配套規則。

今年以來,隨着投資者投資海外的熱情逐步升溫,北上互認基金逐漸吸引市場目光。國家外匯管理局數據顯示,截至10月底,北上互認基金累計淨匯出金額達到365.65億元,較去年底的174.36億元增長超過191億元。這也意味着北上互認基金的年內規模已實現翻倍。

在業內人士看來,互認機制優化落地後,有望提振境內外基金管理人及相關機構參與的積極性,促進互認基金的進一步快速發展。同時,市場也將出現更多種類的香港互認基金,且因觸及內地銷售佔比限制而暫停內地的申購會有所減少,可以豐富投資者的投資選擇,更加便捷地進行跨境資產配置。

“將比例限制放寬後,部分已達到50%比例的香港互認基金將可以重新向內地投資者開放申購,有助於進一步提升互認基金規模、擴展互認基金業務發展空間,更好地滿足內地投資者跨境理財需求。”易方達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對第一財經說。

多項規則配套而出

基金互認,是指允許境外註冊並受當地監管機構監管的基金向本地居民公開銷售。其中,內地公募基金到香港市場展開銷售稱爲“南下互認基金”,香港公募基金到內地銷售則稱爲“北上互認基金”。

2015年5月22日,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發布聯合公告,就內地與香港兩地基金互認安排正式簽署《監管合作備忘錄》,配套規則《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於同年7月1日起施行。

今年4月19日,證監會發布了5項資本市場對港合作措施。6月中旬,證監會就《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12月20日,證監會修訂發佈了《管理規定》,從三方面對基金互認規則進行了優化。

首先,適度放寬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將香港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這在今年6月的意見稿中也有提及。彼時就有相關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着更大的市場空間和更多的投資機會。

客地銷售比例是香港互認基金在內地銷售規模佔基金總資產的比例。此前,北上基金在客地銷售比例接近50%時會暫停內地投資者的申購,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內地投資者對此類產品的配置。

其次是適當放鬆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的轉授權限制,允許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集團內海外關聯機構,同時,爲保護投資者利益,要求獲授權機構所在地限於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並保持有效監管合作關係的國家或地區。

最後是適當增加規則制度彈性,在現有規則規定的常規股票型、混合型、債券型、指數型等互認基金產品類型基礎上,增加了“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基金類型”,爲進一步拓展互認基金範圍預留空間。

同日,香港證監會官網也發佈消息,基於對等原則,香港證監會同步修訂發佈《有關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的通函》,對內地互認基金有關客地銷售比例限制、投資管理職能轉授權限制、基金類型等作對等修改。

香港證監會表示,優化基金互認安排是中國證監會於今年4月19日宣佈的五項資本市場對港合作措施之一。對於獲中國證監會批准在內地作公開發售的香港基金而言,基金在內地的最大可銷售規模將增加三倍。國際資產管理公司亦可爲內地投資者提供更多離岸方案和產品。

此外,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局也有相關動作,對《內地與香港證券投資基金跨境發行銷售資金管理操作指引》第十條作適應性修訂,將“香港(內地)基金內地(香港)發行募集資金規模原則上不得超過基金總資產的50%”修改爲“香港(內地)基金內地(香港)發行募集資金規模佔基金總資產的比例應當遵守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關於互認基金管理的有關規定”。

互認基金髮展提速

近年來,海外主要股票市場表現強勁,跨境產品成爲“出海”投資者進行全球化資產配置的有效選擇。但由於大量資金涌入,QDII基金額度頻頻告急,場內QDII基金溢價成爲常態,導致大多產品已暫停了大額申購或暫停申購。

在此背景下,同樣可以實現跨境投資的香港互認基金起到一定的替代作用,也吸引了不少市場目光。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已註冊的香港互認基金數量達到39只(不同份額合併計算),資產管理規模(包含境內和境外市場,下同)共計3339億元。

從資金流的角度來看,香港互認基金在過去九年中有半數以上的年份獲得了投資者的淨申購,且受歡迎程度在最近一年有明顯上升。尤其是今年以來,投資者投資海外的熱情逐步升溫,北上互認基金的銷售額有明顯提速。

國家外匯管理局最新數據顯示,北上互認基金的銷售額從2月底的突破千億元到5月底突破1100億元關口,花了3個月的時間,而10月底則逼近1300億元,5個月提升了200億元。

截至今年10月底,北上互認基金的累計銷售額已達到了1299億元,南下互認基金累計銷售額爲43.15億元。通過數據可以看到,互認基金的規模呈現“南冷北熱”的局面,北上互認基金明顯獲得了內地資金青睞,這和內地投資者的跨境理財需求有着較高契合度。

不過,在具體的實踐中,這類產品也會受兩地銷售比例限制而暫時“關門謝客”。例如,因內地銷售規模佔比超過40%,易方達(香港)精選債券基金10月25日起暫停接受內地投資者的申購申請。今年8月,華夏精選固定收益配置基金也同樣因內地銷售規模佔比超過45%而暫停內地申購。

“此前一些熱門或者規模較小的互認基金非常容易觸碰到50%的限制,從而被迫暫停內地申購。”華南一位金融機構人士告訴記者,按照此前規定,假如一隻互認基金在香港銷售規模爲10億人民幣,那麼在內地最多隻能銷售10億人民幣。對於香港管理人而言,在內地銷售香港互認基金無法獲取較大市場增量,還要承受額外的運營成本。

該人士認爲,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到80%,意味着從主客地1:1的限制放鬆到1:4,香港管理人更有動力通過互認機制在內地銷售基金,也有利於其利用轉授權機制發揮其全球資管機構的投研優勢,促進管理規模的擴張。

“允許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與管理人同集團的海外資產管理機構,有助於引進全球優秀資管機構, 推進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在易方達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看來,在港資產管理機構將可以綜合運用集團在人才、系統、資產配置等方面的資源和優勢,提升互認基金的投資管理能力,豐富互認基金的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更好地滿足內地投資者多元化投資需求。

一家第三方基金評級機構也認爲,政策利好之下,能夠被納入互認基金範疇的香港基金在投資區域和產品類型上都更爲豐富,其中也不乏值得投資者長期配置的優質產品。未來,隨着香港互認基金進一步擴容,內地投資者在海外資產配置上將擁有更爲豐富的選擇。

記者注意到,除了《管理規定》外,證監會官網還發布了更新後的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常見問題解答,其中對市場關心的“轉授權機構與管理人同屬一個集團”等多項規定進行了解釋說明。如“不以內地市場爲主要投資方向”指的是香港互認基金投資於內地市場的資產規模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20%。

值班編輯: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