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品藥業IPO:收入依賴仿製藥,新藥研發企業“人設”是不是硬凹的?|清流·IPO

出品|清流工作室

作者|周淼 主編|趙妍

力品藥業(廈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力品藥業”)向科創板遞交招股書並獲受理,保薦機構爲海通證券。此前2021年1月,力品藥業曾經聘請中信證券擔任其A股上市輔導,但在當年9月其終止上市輔導。

自2022年6月提交招股材料至今,力品藥業已完成了第三輪問詢回覆,有關其主要產品市場空間、技術先進性等、無形資產與開發支出、資產減值等問題曾被監管問詢。

此次IPO,力品藥業擬募資12億元,其中6億元用於改良型新藥製劑的研發項目、3億元用於產業化基地建設項目、3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不過作爲公司的主研產品中唯一上市的“注射用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球”,2020年才上市,且2020年、2021年僅爲公司貢獻了超百萬元的收入,且連續兩年產能利用率不足3%。

作爲改良型新藥企業,力品藥業的主營收入並非來自核心技術產品,而是來自高端製劑、仿製藥等非核心技術產品,其中2019年至2020年其主營收入來自併購得來的“辛伐他汀膠囊”,但2021年這一品類收入卻大幅下滑,而治療男性早泄和精神分裂症的藥物鹽酸達泊西汀片和氨磺必利片收入大增,轉而成爲營收主力,而這兩款產品也均基於上述併購得來。

2019年至2021年,力品藥業已經持續虧損3年,但其仍獲資本看好,前後引入超20名私募股東,包括紅杉資本、招銀國際、片仔癀等知名資本。此外,其美籍創始人葉英也善用公司股份,綁定了多個權威的業內人士,其中包括多位美國FDA資深評審專家和美國葛蘭素史克(GSK)的資深高管,而這些業內人士至今仍爲力品藥業的顧問,主要負責指導其產品在美上市相關事宜。

業務定位被質疑

從產品端來看,力品藥業將其產品分爲主要產品、高端製劑產品和其他仿製藥產品三類,其中主要產品以改良型新藥爲主。2019年至2021年,營收則分別爲2417.87萬元、5679.30萬元、5112.51萬元,歸母淨利潤分別虧損951.29萬元、733.86萬元、5644.62萬元,虧損原因或與其多個核心產品尚未上市有關。

具體來看,力品藥業的主營業務分別爲核心技術平臺業務和非核心技術平臺業務,核心技術平臺業務僅有3款產品上市並實現收入,包括注射用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球等改良型新藥和鹽酸普拉克緩釋片、鹽酸可樂定緩釋片等高端製劑產品;非核心技術平臺業務包含鹽酸達泊西汀片、辛伐他汀膠囊等仿製藥產品。

不難發現,與非核心技術產品相比,上述核心技術產品爲力品藥業貢獻的業績金額較小。招股書顯示,2019年-2021年,核心技術產品收入分別爲174.79萬元、203.64萬元、882.95萬元,佔比分別爲11.18%、13.69%和22.04%;而非核心技術產品爲貢獻收入在數千萬不等,佔比在80%左右。這一情況直至注射用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球進入醫保纔有所好轉,不過2022年上半年其相關產品佔比仍不超3成。

或也因此,力品藥業的業務定位也曾被監管質疑。根據招股書,公司業務定位爲以製劑技術爲驅動,聚焦口腔膜劑、氣體微球、緩控釋製劑等高技術壁壘創新制劑改良型新藥的研發及產業化,但主營收入主要來源於高端製劑和仿製藥,其在研管線以及研發投入項目則包括改良型新藥;而招股書重點披露了改良型新藥信息,其他藥品信息披露較簡略。

對此,監管要求其結合實際業務定位、產品佈局、收入構成及業務開展情況等全面修改招股說明書相關章節,完整、準確、客觀披露報告期內業務和產品情況。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在上述核心技術產品中,注射用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球是力品藥業9個主要在研產品中唯一上市且實現規模化銷售的,但其並非完全出自力品藥業自研,而是其通過收購廈門福滿藥業有限公司(現“力卓藥業”),獲得了該公司2008年從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引進新藥證書及生產技術。

而除了核心技術產品注射用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球,上述在報告期內爲公司一度貢獻超7成營收的非核心技術產品辛伐他汀膠囊片、達泊西汀片技術、氨磺必利片,也是來自力卓藥業。回到2017年,力品藥業自航空投資先後收購了福滿集團下福滿藥業3%、97%的股權,總計對價1.66億元。

在這筆收購中,力品藥業還採用了承債式收購,其中承擔的債務價格達7299萬元,並在期間向其增資8000萬元,不過力卓藥業卻一直虧損,2021年一度虧損超1800萬元,此外,其還因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北豆根生產藥品以及未按規申報房產稅納稅等違法事件被行政處罰。

此外,注射用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的銷量也並不理想,2020年、2021年僅貢獻了150萬收入,爲了實現產品商業化推廣,力品藥業在2020年還曾將該產品的批件轉讓給揚子江藥業,由其作爲 MAH 而公司作爲受託生產方,但最終在2021年雙方終止合作,力品藥業還因此支付了補償款920.00萬元(含稅)。

非專利技術認定被質疑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除了業務定位外,力品藥業對於上述藥品作爲非專利技術無形資產的認定、開發支出資本化以及相關資產減值的充分性也遭到監管問詢。雖然公司對於監管問詢都一一作出解釋,但其中也有不少疑惑之處。

比如無形資產認定方面,據問詢函,公司自力卓藥業收購的產品包括上述注射用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球、達泊西汀成藥技術、辛伐他汀膠囊、氨磺必利片及左氧氟沙星片等、其中,注射用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球、達泊西汀成藥技術均於收購日被力品藥業辨認爲無形資產;

而其他產品力品藥業則認爲其爲非主線產品,便未辨認爲無形資產。但報告期內辛伐他汀膠囊、氨磺必利片產生一定收入,且根據商譽減值測試,公司預計2022年氨磺必利片、左氧氟沙星片將產生3,578.33萬元的銷售收入。

按照《2016年上市公司年報會計監管報告》,“非同一控制企業合併中, 購買方應在取得控制權日以公允價值重新確認和計量被購買方所有可辨認資產和負債,包括被購買方財務報表中已確認的各項資產和負債,以及被購買方財務報表中原未予以確認的資產和負債,例如內部研發形成的非專利技術等。”

對此,監管要求公司披露來自於力卓藥業的產品管線在收購日的研發進展和銷售情況(如有),相關產品技術未識別爲無形資產或開發支出的原因,會計政策是否得到一貫執行;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會計處理是否存在較大差異,並發表明確意見。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對於上述爲力品藥業曾貢獻7成收入的辛伐他汀膠囊,公司未將其於收購日確認爲無形資產的原因之一則是其當時未通過一致性評價、公司認爲其未來市場情況難以預計;而據招股書,儘管辛伐他汀膠囊未獲得一致性評價,但其2019年、2020年仍爲公司貢獻了1284萬元、1185萬元的收入,佔比超7成。

相比之下,對於上述在收購力卓藥業當日便被確認爲無形資產的注射用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球、達泊西汀成藥技術,雖然獲得藥品證書,但也並非收購時便爲公司貢獻收入,而是均爲公司後期進一步進行商業化研發後,2020年、2021年才上市並實現經濟利益,且報告期貢獻收入也不如上述辛伐他汀膠囊。

此外,力品藥業還認爲,公司銷售該產品總毛利達782.92萬元,平均毛利26%,但扣除生產及銷售費用等成本後,其現金流折現價值對公司不具有財務重大性。而這一解釋實際也有說不通之處;據瞭解,該項藥品在2020年12月通過一致性評價後被計爲無形資產,賬面原值爲1011.64萬元。

事實上,在這一問題中,監管要求公司說明的的是在2017年收購力卓藥業時未將該資產確認爲無形資產的原因,而公司卻以其報告期內的總毛利及扣除成本後的現金流折現價值進行說明。而據其商譽減值測試顯示,該藥品在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預計現金流現值均在千萬元以上,力品藥業2019年至2021年經營現金流分別爲-8417.06萬元、2870.87萬元及366.70萬元。

審計人士認爲,無形資產予以確認的條件是,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且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在其看來,無形資產每年會產生攤銷,相當於一部分成本,如果上述非專利技術計入不及時計入無形資產可能會影響其成本,進而擡高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