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認錯 對歐外交生變
(摘自Gitanas Nauseda推特)
立陶宛總統瑙塞達4日接受波羅的海通訊社(BNS)專訪時表示,立陶宛政府同意以「臺灣」爲名在該國設立代表處是一個錯誤。他的這番話已在立陶宛引發熱議與爭辯。更重要的是,我國若不能從立陶宛的案例吸取經驗與教訓,未來政府推動臺歐外交可能會引發更多的爭議與問題。
立陶宛2021年11月與我國洽談設立代表處事宜。美國主管歐洲事務的國務次卿澤雅也特別趕到該國促成此事,最後敲定以「臺灣的代表處」爲名在11月18日正式揭牌。美方並透過進出口銀行提供立陶宛6億美元的信用貸款。當時的構想是在立陶宛設立「臺灣的代表處」,就不會像「臺灣代表處」那樣會挑戰北京的「一中政策」。然而,中國大陸仍全力反對,不僅將中、立外交關係降等爲代辦級,而且還對立陶宛進行經濟制裁。
儘管美國國務卿布林肯3日致電北約9國領袖力挺立陶宛;但是,在北京全面經貿報復之下,立陶宛不但民間企業與人民生計備受打擊,而且國家整體發展也受到嚴重影響。立陶宛是內閣制國家的一種變異體,總理負責推動國家內政、經濟與外交、國防等大政方針,但總統負責監督外交政策,並代表國家參加歐盟等國際會議。這次瑙塞達在受訪時表示,有關臺灣在他的國家設處之事,他事先完全未受到諮詢。
臺灣在立陶宛的「外交突破」卻爲該國民間企業與人民帶來痛苦,可能是蔡英文總統始料所不及的。而外交部在迴應瑙塞達的評論時,外交部僅以「臺灣力挺的決心不變」輕輕帶過,既不知道「力挺」什麼,也不知道拿什麼「力挺」,是典型的外交空話,就會出一張嘴。
蔡英文在元旦文告中指出,我國將進行跨部會整合推動臺歐外交。毫無疑問,在北京全面外交打壓之下,我國推動臺歐外交自有其正當性。不過,推動臺歐外交應該從臺灣與立陶宛的慘痛經驗中吸取教訓。
首先,我國與歐洲友臺或挺臺國家交往應以發展實質關係爲目標。其次,我國推動臺歐外交應以大國爲主,其中主要原因就是一旦大國願與我國發展更密切實質關係,面對來自中國大陸的壓力,大國的抗壓性較強,不會輕易左右搖擺或舉棋不定。第三,鎖定歐洲大國爲目標的另一好處就是,在一兩個大國願與我國發展更密切的實質關係之後,其他歐洲小國也會跟進。
推動臺歐外交之際,只有在「雙贏」的情況下,臺灣與歐洲國家之間的關係與合作纔可長可久。若是我國只顧自己的國家利益與經貿利益。卻不管其他國家的死活,則這種關係必然難以持久。我國推動臺歐外交既然是以務實推動實質外交爲主,代表處的名稱就不必特別計較。若是我方過於堅持代表處的名稱而招致北京的強烈反彈甚至經貿報復,那就有違推動臺歐外交的初衷了。(作者爲淡江大學外交與國際關係學系榮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