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修憲法訴訟法 劉靜怡:不能讓司法權無法運作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列席,上臺迴應立委詢問。聯合報記者林伯東/攝影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擔憂,有立委要修憲法訴訟法,恐使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司法權被架空。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今天說,即便要修法,也要有清楚配套措施,不能讓司法權無法運作,這需要朝野政黨發揮高度智慧。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審查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劉靜怡爲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專長爲憲法類、人工智慧法學、資訊法學、科技法學、行政法類、國際法類。

吳秉叡詢問時,關注如果臺灣發生憲政僵局,該如何解決。

劉靜怡迴應,倘若是政治部門之間的爭執,她傾向政治部門必須想辦法協商解決,如果不行,依照大法官解釋意旨,可能要由司法權介入處理。

吳秉叡質疑,有立委要修憲法訴訟法,倘若修法通過後,當大法官員額不足時,將使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導致司法權被實質架空。

劉靜怡說,修法是立法院的職權,司法權當然會尊重,只是如果修法結果導致憲法法庭真的無法運作的話,會有很麻煩的問題,即立委所言憲政爭議、權力分立制衡等問題會無法解決,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等案件,也無法處理。

劉靜怡指出,即使要修法,也必須要有清楚的配套措施,不能讓司法權、憲法保護者處於無法運作的狀態,因此她認爲立法院朝野政黨必須要發揮高度智慧。

吳秉叡接着說,不過現在就是有人覺得「我比你大、立法權比所有權都大」。

劉靜怡認爲,憲法機關之間沒有誰比誰大的問題,如果任何憲法機關在行使權力時,侵害其他憲法機關的核心領域,都要由司法權來解決,因此希望修憲法訴訟法時,要有更加周延的考慮。此外,如果有憲政爭議,應想辦法用釋憲的方式來解決,這對國家的長治久安及保障人民權利纔是正確的選擇。

民進黨立委王正旭詢問時,關注國科會今年7月公佈的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內容。

劉靜怡提到,草案內容非常簡要,原則上是針對國家發展人工智慧時,政府應該負擔什麼責任、對私部門有哪些要求,把一些基本原則清楚說出來,而這部法律到底該有哪些規定,見仁見智,最重要的這是人工智慧相關法制立法的第一步。

劉靜怡認爲,歐盟有一個非常嚴謹的人工智慧法,今年正式通過施行,或許臺灣無法一步到位,但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所宣示的基本原則,跟歐盟的立法沒有相差太遠。

劉靜怡建議,如果未來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三讀通過,立法院要做的更重要事情,應該是針對資料、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的要求,甚至AI運用在醫療產業中可能產生的風險、醫療爭議等,就每個領域可能涉及的作用法,一一去檢視與檢討,使得相關法律一方面能促成人工智慧的正向發展,也能處理風險與人權保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