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義憤填膺 酒駕修法優先審
臺中市2日又發生嚴重酒駕致2死車禍,臺中市長盧秀燕3日強調,對酒駕零容忍,已指示警察局全面加強酒駕臨檢、提高取締酒駕強度,重罰絕不寬貸。新科立委沈智慧也表示,將於立法院新會期提案修法,酒駕肇事致死要加重判死刑、無期徒刑。
立法院長蘇嘉全昨在臉書上預告,立法院新會期將優先審議酒駕修法法案,朝嚴懲及有效嚇阻等方向修法。
過去幾年,交通委員會綠委提出不少遏阻酒駕的提案,如綠委葉宜津提案只要酒駕受害者家屬同意,由酒駕加害者清洗被害者遺體;綠委鄭寶清則曾提案若公務員一旦酒駕,就移送公懲會處理。
綠委林俊憲曾喊出酒駕再犯致人於死「視同殺人」,對於法務部昨拋出朝「不確定故意殺人」修法,林表示,如果是累犯的酒駕撞死人,就屬於「不確定故意殺人」,法務部修法方向與他過去質詢方向吻合,他已準備連署,開議後就提案。
藍委江啓臣說,飆車、超速等危險駕駛行爲,在實務上已有法官認定爲妨害公衆往來安全,若致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反觀酒駕肇事致死,最高僅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江說,他已草擬《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對於酒駕肇事造成死傷者,增列死刑、無期徒刑等法定刑,讓法官對於惡性重大者有更大的裁量空間。
鄭運鵬則建議《刑法》中應設立「酒駕專章」 建立酒駕的各種態樣,單純酒駕、酒駕肇事、肇事逃逸等;但一年單純酒駕移送法辦約有5萬件,耗去太多司法資源,且移送太多根本無法負荷,認爲應依照違法輕重給予不同處罰,採取「簡訟重罰」。
他建議逃避酒測最高罰鍰處以45萬,酒駕累犯「罰鍰累計」,5年內累計,第一次9萬元,第2次18萬、第3次27萬以此類推,不設上限,並且酒駕累犯採保費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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