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質疑「濫發稅務獎勵金」 財長:她非財委會,不夠了解
民進黨立委陳瑩指出,國稅局濫發稅務獎金卻無法源依據,理應刪除。對此財政部長許虞哲迴應,爲獎勵基層稅務人員辛勞,財政部依行政院覈定作業要點核發稅務獎勵金,可能因爲陳瑩並非財委會立委,並不清楚相關作業流程,會請賦稅署在下週向立委說明。
民進黨立委陳瑩於日前指出,過去國稅局依「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規定訂有「稅務及關務人員查稅獎金」,但相關法令早已被立法院廢除,然而稅務獎勵金後來卻以「作業要點」形式發放,分成個人獎、團體獎,且連發新聞稿、內部裝修等與查稅無關的行爲都可領獎,批評是爲消化預算,巧立名目發放獎金。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質疑,2016年財政部爲激勵基層稽查人員發放稅務獎勵金,但他卻接獲檢舉,投訴財政部秘書處共拿了約 24 萬,但處長自己一人就拿了 8.5萬,等同全獎金額度的1/3,且有 8 成職員只拿到市價 300 元的橘子,他大罵「這樣的分配方式,只是讓官員獨大,打壓基層士氣」。
對此許虞哲表示,國稅局依據2013年11月經行政院覈定的「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頒發獎金,且作業期間一再改革,就是希望讓基層能拿多一點。針對個人獎勵金部分的作業要點已經刪除,只剩下團體獎勵金,可能是立委對作業要點運作不夠了解,會請賦稅署向立委說明。
賦稅署長李慶華提到,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是爲獎勵對稅務工作有關的機關及人員,包含爲民服務、查覈逃漏、自動化作業等有功者,目的是激勵士氣、提升稅務行政效率。爲合理分配,並「獎從下起」,日前已研修作業要點,報請行政院覈定。
針對黃國昌的提問,李慶華則迴應,新版作業要點中除刪除個人獎勵金外,也會依財委會立委要求,降低9職等以上主管分配比例,從原本的30%下降爲20%,再降低至16%。同時,依作業要點規定,財政部內部跟國稅局還有一個分配原則,也會配合修正,目前行政院尚未覈定,且獎勵金預算仍未真正解凍,解凍後再修正作業要點與核發標準,纔會發今年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