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祥合約曝光「逾期一天罰12萬」!偷趕工釀禍 臺鐵將求償10億↑

記者李佳蓉李宜秦臺北報導

臺鐵太魯閣事故釀50死211傷的悲劇運安會昨(6)日公佈案發前相關證據,打臉工地負責人李義祥第一時間表示車是停妥的、一人巡工地以及當時是停工的說法。依照合約看來,李於不可施工的假日鋌而走險施工,與逾期一天要挨罰12萬有關,而初估臺鐵可能對他提出超過10億求償。

臺鐵局表示,在計算列車毀損、鐵軌毀損等,昨日已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將向東營造公司、義祥工業社求償8.24億元,假扣押3億元。再加上後續賠償金等,求償金額可能會超過10億元。

另外臺鐵局清查目前正在施工中的邊坡,共有3處也是在上邊坡施工,包括宜蘭福隆臺東鹿野新北猴硐等處,因此先已暫時停工,確認安全無虞後纔會再度開始施工。

▲李義祥的謊言一個個被揭穿,疑似因爲不想被罰錢鋌而走險於假日施工。(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運安會委員李綱昨日表示,初步調查發現,工程車08:49:59進入工地,當天車上載了很多輪胎進入現場,此外,事故發生前工地現場還另有其他車輛,還有怪手吊車等,這代表當天不是沒有其他人員、其他車輛的狀態。運安會此說法,已打臉李義祥聲稱當天是一人巡工地的謊言。

還原事發前到事發後時間軸,09:20-09:25有其他車輛往工程車前進,09:28:50-09:29:00時,就發生太魯閣號撞擊工程車,事故後09:33:16其他車輛移動往後退。李綱直言,當天不是隻有一部車在行進當中,「畫面不是停工狀態」。

李義祥第一時間聲稱車是停妥的,有拉手煞車,不解爲何從邊坡滑落,但運安會調查發現,透過工程車行車紀錄器可以確認,工程車滑落前引擎啓動,從坡頂開到現場彎道時,不慎卡到樹叢而熄火,隨後才發生車身翻滾下去,並非滑落。

▲從運安會公佈的資料顯示,工程車翻落前引擎曾啓動。(圖/運安會提供)

李義祥的工程原訂1月完工,卻展延工期,臺鐵副局長杜微曾指出,調查以後發現是臺鐵考慮到連續假期施工,在營運期間進行明隧道工程,對於疏運風險較大,因此廠商希望展延工期,花蓮工務段也有同意展延申請。工務段也有要求假日不可施工,或是需要變更施工方式。

以一般工程合約,通常會有業主得向承包商按逾期日數請求罰款,例如「逾期未改正者,按逾期日數,每日按契約價金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逾期違約金。」因李義祥的工程展延僅能到4月下旬,疑似因擔心來不及於期限內完工,若依規定,逾期一天可罰1.2億元合約之千分之一費用,也就是延遲一天恐罰12萬,因此才冒險偷偷施工,釀成這場悲劇發生。

按估算,當時採購金額高達4.6億的太魯閣號因衝撞工程車後再衝山洞造成整列報銷,加上電車線以及軌道等破壞,還有50名罹難者及211名傷者之賠償金額,恐超過10億元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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