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祥釀禍過程曝光 花檢將續追臺鐵發包有無不法

花蓮地檢署公佈太魯閣號案簡報內容。(圖/記者黃彥傑翻攝,下同)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臺鐵太魯閣號出軌意外釀成49死、200多人輕重傷。花蓮地檢署16日下午偵查終結公告,將主嫌義祥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另外籍移工「阿好」、「聯合大地監造主任李進福職安管理員張齊富財也分別被以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花檢也在起訴書中指出,將會繼續追查臺鐵發包工程公司以及「義祥工業」、「東新營造」所承攬的工程,是否有不法情節

檢方還原事發經過,4月2日上午8時55分許,李義祥先指示阿好,將上開弔卡大貨車車鬥上之輪胎,堆置於工程現場西正線隧道上方輪胎堆置處。

9時12分許,李義祥與阿好回到上開弔卡大貨車內,由李義祥駕駛欲前往本案工程施工便道下方,於同日9時12分42秒至9時14分9秒間,行經便道轉彎處之貨櫃屋前,因彎道彎度過高且吊卡大貨車車身過長過寬(車長840公分、車寬242公分),導致吊卡大貨車之右前車輪超出施工便道路緣、卡在臨鐵道邊坡植物,而無法順利過彎導致車輛熄火。

9時26分許,2人見車輪卡住,李義祥指示阿好,將挖土機駛至吊卡大貨車後方,以環狀布帶(承重3000公斤,經打結後承重爲2400公斤)在吊卡大貨車左側撐座打結(撐座並未立地),再將環狀布帶另一端以挖土機挖鬥鉤環勾住後,2人一同進行拉車行爲。

然而,拉車過程中未妥適操控車輛方向盤及煞車,布帶捆綁位置、方式不正確,最終導致布帶破損脫落,吊卡大貨車先沿下坡路面滑行15.7公尺後,直接翻落邊坡,並夾帶樹木土堆墜落於北回線51K250M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

檢方指出,李義祥於吊卡大貨車滾落邊坡遭408車次太魯閣自強號碰撞肇事後,明知已造成重大事故傷亡,竟基於肇事逃逸之犯意,未通報警察、救護或救災單位,僅撥打電話聯絡工作廠商等人,且過程中停留在現場觀看,未爲任何救護或協助救護之作爲。阿好則於事故發生後,擔心遭查獲非法外籍勞工身分,立即騎乘李義祥放置於現場工地之機車逃離現場躲藏。嗣於110年4月7日16時許,爲警拘提到案。

針對以上犯罪事實,檢方建請法院被告李義祥涉犯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部分均量法定刑之最高刑度,就被告阿好涉嫌過失致死部分,量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檢方另就臺鐵局發包工程及工程設計監造公司、專案管理公司有無不法、李姓被告所營義祥公司及東新公司承攬多項工程有無不法等節,仍持續積極偵辦中。

事發後交通部長林佳龍隨即請辭以示負責,考量到事故路段在20日前確定可以通車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與林佳龍溝通、和總統英文報告後,批准林佳龍辭呈,辭職日於4月20日生效

▼李義祥借提。(圖/記者陳以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