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政治檔案條例》 陳菊:只有真相才能弭平傷痕

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蔣婕妤臺北報導

爲落實轉型正義,併兼顧檔案當事人隱私規定需要,立法院臨時會4日三讀通過政治檔案條例》,明確規定政黨、附隨組織討或黨營機構拒絕將審定之政治檔案移歸爲國家檔案者,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譭棄、損壞、隱匿的方式或致不堪用者,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總統府秘書長陳菊透過臉書發文肯定,「時間或許可以癒合傷口,但只有真相才能弭平傷痕」。

針對政治檔案條例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陳菊表示,「38年來,陳文成博士家人朋友,始終無法完整地得知,摯愛親人爲何被捕、失蹤、甚至喪命。許多白色恐布時期受迫害的當事人及他們的親屬,也是如此」。

陳菊指出,政治檔案條例的通過,就是要賦予政府法律工具彙整因爲威權時代黨國不分而散落各處,或是被任意列爲機密的政治檔案,儘可能拼湊出當時人們受到不公不義壓迫的真相。

陳菊強調,她身爲美麗事件的當事人,深刻體會到白色恐布給受難者家屬的苦痛,追求真相併不是爲了鬥爭或報復,而是要反省過去體制錯誤、撫慰歷史的傷痛,讓臺灣社會和解共生,一起攜手走向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