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挪用客戶資金再一樁 永豐銀:晚些對外說明

永豐金控。(圖/資料照)

記者吳靜君、紀佳妘/臺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22)日臉書爆料,永豐銀行姓理專透過定存單與買保單,把幾個客戶畢生的積蓄偷走,金額高達數千萬元,該行員已經被限制出境。他說,日前一位客戶到永豐銀行忠孝分行臨櫃查詢才發現自己的錢不翼而飛,此案才爆發。對此,永豐銀內部已經在開會討論對策,並且「晚些對外說明」。

黃國昌統計,銀行理專偷走客戶存款弊案,遭公開揭露的,今年已有8起,總金額達4億4526萬元。顯見,金管會即使發函規範理專行爲,似乎也不太有效,理專的犯罪行爲仍然持續發生。

對此,金管會迴應,永豐銀行確實有理專挪用客戶資金,而永豐銀行也按照規定,已在週二(20日)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

金管會官員指出,目前已要求永豐銀行對整件事進行了解,並向金管會提出進一步報告;至於究責層級上否拉高至總經理,官員則說,必須待永豐銀行詳細報告出來後,視情節重大而定。

黃國昌的臉書內容指稱,發生這種重大弊案,銀行高層竟然坐鎮,下令分行閉嘴遮掩,算哪門子的內稽內控。黃國昌也並且提出五大要求。

一,我們主張客戶存款在銀行被偷,銀行至少加賠一倍懲罰性賠償,徹底遏止偷錢歪風

二,制定標準處理程序:包括通知、公告、賠償,對受害客戶不準大小眼。

三,銀行與客戶的資訊必須對稱。銀行不得再用資料保密推託,欺負受害客戶。TRF受災戶求救無門事情,不準重演

四,偷客戶的錢,銀行網頁公告3年:分行、金額、賠償、究責。同時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治理。

五,發生銀行偷走客戶的錢,銀行與金管會都必須在24小時內發佈重大訊息,不準私下吃案搓圓仔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