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遭追殺!美科技大廠控「經濟間諜」 副總等5人收傳票

美光最近在臺灣加碼投資,日前在臺中后里成立封測廠,政雲集,相當風光。(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法界高層指出,照這樣的情勢發展,美國司法部應該會傳喚聯電相關人士,讓聯電陷入一案兩地遭司法追殺的空前困境,7年前的和艦案重創聯電事業版圖,事後全判無罪,如今又面臨美光透過司法舖天蓋地的商戰追殺,美光甚至遊說阻擋營業秘密罪的修法,無論結果如何都將對臺灣高科技產業發展投下震撼彈。

▲聯電是臺灣首家上市的半導體公司

▲聯電董事長洪嘉聰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

10月26日,美光科技在臺中后里區成立封測廠,打算擴大招募1000人,開出薪資臺積電高出2成的優渥條件,轟動科技界,連經濟次長龔明鑫、美國在臺協會(AIT)處長酈英傑,及尋求連任的臺中市林佳龍等人都前來參加開幕儀式,嘉賓雲集,顯得相當風光。

美光來勢洶洶,檯面上除了有臺、美官員聯手加持外,對付商場上的敵人更是招招致命。美光繼前年控告聯電及跳槽等人涉竊取營業秘密,臺中地檢署在去年底起訴後,因爲涉及商業秘密法院一直限制雙方閱卷至今,審理形同停擺,以爲風暴可以獲得暫時喘息。

司法機關知情人士指出,10月19日深夜,福建晉華公司總經理陳正坤纔剛降落桃園機場,正要踏進國門時,法務部官員受美國司法部之託,將美國聯邦法院傳票交給陳正坤,由於陳曾是聯電資深副總,此舉等同宣佈美光對聯電全面發動司法大戰,恐已從國內的一般刑案訴訟升級到美國聯邦經濟間諜罪的刑事層級臺美兩地追殺聯電

該人士認爲,如果美國司法部檢察官立案調查,依照程序,將會通知聯電美國律師,將相關涉案人等以違反美國經濟間諜法第1831、1832條,即「明知其侵害行爲將裨益外國政府、外國機構或外國代理人」而竊取美國公司的營業秘密罪展開刑事調查,如此以來,聯電及DRAM研發團隊形同身陷司法泥淖,勢必影響該公司的DRAM自主研發計劃。

令人震驚的是,美光針對的對象除了福建晉華公司,可能還包括聯電,以及美光的離職員工跳槽到聯電或福建晉華公司等主管,恐都將被列爲刑事共同被告,如果聯電成爲聯邦法院的刑事被告,將創下國內科技大廠首度被臺灣地檢署營業秘密罪起訴、美國司法部以涉嫌違反美國經濟間諜法偵辦的刑事案件,引起科技界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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