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勝文西門町放巨型廣告 贊助人恐遭監察院開罰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國民黨臺北市長初選過後,參選人連勝文西門町仍然留有一幅月租80萬元的巨型廣告引起爭議,連勝文幕僚趕緊澄清,是支持者贊助並不是自費廣告。不過監察院指出,政治獻金也有「現金」的部分,例如免費提供每租金原先要10萬元的競選辦公室,那第2個月起就算超標,在選後查覈會開罰贊助人。▲監察院。(圖/本報資料照)姓名圖像標語、競選項目「三點全露」的「競選廣告」,在臺北市只能於投票日前2個月張貼,但是連勝文西門町的廣告看板同時有圖像、標語及姓名,遭質疑是違規廣告。面對違規質疑,連勝文幕僚澄清那是支持者贊助的,並不是「自費」,卻又遭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批評,如果看板和地點真的都是贊助,那就得申報政治獻金,以租金1個月80萬,3個月240萬來看,已經超出企業捐給單一候選人上限100萬。

《政治獻金法》規定,政治獻金的捐款人與捐款企業,都有年上限總額,捐款人1年只能捐給單一擬參選人最多是10萬元,營利事業捐給單一擬參選人的上限則是100萬元。記者致電監察院詢問,贊助看板是否屬於政治獻金,政治獻金小組指出,政治獻金有分「現金」跟「非現金」2類,如果是非現金,例如免費提供每月租金原先要10萬元的競選辦公室,那第2個月起就是超標,確實違法。按照段宜康的算法,連勝文的巨型看板,從第2個月起,便是超標的政治獻金。不過開罰方面,政治獻金小組表示,要等投、開票結束後,候選人的三個月申報會計報告書完,監察院纔會開始做查覈,若有違法會開出裁處罰款。對此,連勝文陣營至截稿前電話都未接通,有何迴應暫時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