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GDPR新政策遭外媒砲轟 一套隱私雙重標準

臉書對於隱私的保護,再次引起關注。(圖/路透社

記者黃肇祥綜合報導

爲了對應歐盟制定的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臉書針對隱私條款進行更新,本該視爲挽救劍橋分析醜聞案件機會作法卻引來不少外媒質疑,認爲安全更新漏洞百出,存在不平等的要求,更懷疑臉書是否在規避 GDPR 的責任,根據區域制定兩套完全不同的隱私標準

GDPR 是由歐盟所制定的規則,影響範圍以所有歐盟會員國爲主,因臉書在歐洲數據中心以及相關公司據點,勢必得遵從這項規定,該法案將在 5 月 25 日正式生效,規定科技公司在沒有明確的用戶許可下,禁止蒐集個人數據資料

臉書於本週公開全新的的隱私政策,要求用戶在以下三種情境,選擇是否同意授權資料使用,其中包含:第三方合作伙伴輸入的廣告資料、個人檔案公開分享的資訊政治傾向、宗教以及感情狀態)、是否允許啓用臉部辨識功能,然而根據《路透社》報導,臉書沒有提供「拒絕」的選項,僅只有「接受」、「進一步管理資料」兩種。

祖克柏國會否認臉書具有壟斷。(圖/路透社)

臉書隱私總監 Rob Sherman 接受訪問表示,臉書是依靠廣告獲利來提供服務,所有的廣告都具有一定的針對性,並表示,用戶有不使用臉書的自由。臉書立場明確,大膽承認就算擁有 GDPR 的保護,仍無法逃離數據定向的廣告內容,Sherman 認爲用戶有選擇不使用平臺的自由,然而就如同美國國會議員先前拋給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的疑問,難道臉書沒有壟斷市場嗎?

《TechCrunch》記者 Josh Constine 認爲,臉書看似遵從 GDPR 的規定,但精神上似乎不是如此,隱私條例過於繁瑣,過多確認視窗會讓用戶煩躁,臉書一系列的設計,試圖讓用戶維持預設,以免妨礙臉書業務同屬《TechCrunch》的記者 Natasha Lomas 直言,這些要求是不公平、具有操控性,用戶並無法真正享有數據使用的自由。

▲傳出臉書將資料從愛爾蘭遷移至美國,試圖減少 GDPR 的影響。(圖/路透社)

此外《路透社》報導,臉書正在將美國、加拿大的用戶資料,從位於愛爾蘭的國際總部,遷移至美國加州,藉此減少受到 GDPR 法案影響的用戶數量,簡單來說,原先資料同樣屬於歐盟管轄的北美用戶,接下來隱私保護將改由美國法律進行監管,而非更加嚴格的歐盟系統。按照 GDPR 的規定,臉書若違法相關個資規定,最多可開罰全球營業的 4%,約是 16 億美元。

臉書發表聲明向《路透社》澄清,他們在任何地方都會採取相同的隱私保護措施倫敦大學科技政策研究員 Michael Veale 則提出不同看法,表示北美近 1.5 億用戶無法向愛爾蘭法庭對臉書提出控訴,保障個人隱私,臉書對於用戶資料將擁有更多使用彈性,歐盟保障的數據,某些在美國並沒有相同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