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犯下7起搶案 王嫌:大家都叫我發明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1位有竊盜前科的59歲王姓男子,連續犯下7起搶案,被臺北地檢署公佈的起訴書指出,多次在大臺北地區挑撰剛領款民衆目標,等民衆領款後,再以先前竊取的機車搶劫得逞。他還一度向警方宣稱,「大家都叫我發明王」。

▲自稱發明王得王嫌經常對銀行步出的民衆下手。(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這名自稱是發明王的王姓男子從去年6月21日起,涉嫌專搶從銀行步出手持牛皮紙袋的民衆,被檢方認定犯下7案。他偵查期間一直否認犯案,避重就輕,多次向檢察官表示,「我就是那個發明置掛式可升降曬衣架的人」、「大家都叫我發明王」。

起訴書指出,王姓男子犯案後騎着機車不斷繞行臺北巿、新北巿、桃園基隆瑞芳等地區,企圖逃避追緝;經7名被害人分別報案後,警方調閱案發地點監視錄影帶等資料後,循線將他逮捕。

檢方查出,他連搶7案,不法金額超過新臺幣160萬元,審酌他多次竊盜及搶奪犯行,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爲防行蹤曝光,在犯案前後都刻意繞行逃匿,認定他是計劃性犯案,犯後又飾詞狡賴,態度惡劣,毫無悔意,依搶奪等罪嫌起訴並求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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