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Line走心後約砲!癡情男激戰一回半個月「傻給12萬」 驚覺她是漢子
▲吳男在交友網站上僞裝女性與林男聊天,待林男上鉤後再以缺錢花用爲由向他騙取12萬7千元。(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吳姓男子在交友網站上僞裝女性以暱稱「Emaily」與林姓男子聊天,在得知林男想要開房激戰後,吳男請託16歲少女小美(化名)佯裝Emaily本人前往赴約。一夜情結束,林男深陷Emaily的魅力中,吳男藉此開始用Emaily的身分以各種名目向林男要錢,前後共計詐得林男12萬7千元。基隆地院依詐欺罪判吳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吳男2016年11月30日在交友網站上僞裝女性「Emaily」(暱稱)張貼交友廣告,因而認識林男,2人互加好友後開始在Line上聊天,同年12月5日,吳男知道林男想要開房間,特地請託16歲少女小美假扮Emaily身分前往捷運公館站赴約。在經歷一場激戰後,林男深深愛上Emaily,開始對她掏心掏肺的付出,深不知自己其實已掉入吳男設計的圈套裡。
吳男在獲取林男信任後,先以Emaily的身分表示願意與他交往,後續就開始以缺錢花用,但需支付保險費、電費、出國旅費、住院費用、房租、學費、需零用錢、出國旅費、孝親費、行李被偷、生活費及家人病危等理由,陸續於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31日期間向林男要了12次錢,前後共計詐得12萬7千元,其中還有1筆5千元是匯入吳男不知情同居女友的帳戶。
林男驚覺受騙後馬上向警方報案,檢察官訊後以妨害風化、詐欺罪將吳男起訴。法院審理完,吳男媒介未滿18歲少女性交易的部分,被依犯妨害風化罪判處3年2月確定;而詐欺取財的部分,法官認爲吳男雖坦承犯行,但事後沒有依約賠償,明顯未盡力彌補林男損失,最後判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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