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A7合宜住宅弊案 大貪官葉世文判囚7年定讞

▲前營建署長葉世文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林口A7合宜住宅案,最高法院21日依貪污罪判前營建署長葉世文7年定讞,至於他另涉八德、新竹眷改、財產來源不明3罪撤銷,發回高院重審

有關A7合宜住宅案部分,判決指出,葉世文任職內政部營建署署長期間,於100 年10月18日前某日指示「白手套」蔡仁惠(已經第一審判決免刑確定)向趙藤雄遠雄董事長)要求400 萬元賄款。

10月18日,由趙轉交400 萬元予魏春雄(遠雄副總)再交給蔡仁惠,蔡於翌日帶着鉅款到營建署署長室,轉交葉世文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