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殺”夤夜闖宅行兇者後的4126天

(原標題:“反殺”夤夜闖宅行兇者後的4126天)

張家的老屋已破敗不堪。

屋子的主人不在屋子裡:男人們被關在監獄裡,是父子倆,法院認定他們故意殺人;女人們也離開了,年輕的改了嫁,年長的爲了獄中親人而各地奔波。

▲張家老屋與它曾經的女主人

河南新鄉封丘縣曹崗鄉清河集村農婦衛雲再次回來,院中已是雜草叢生。這是她生活多年的地方,後來,此地有了闖入者、兇器、血跡、警察,那個曾被稱之爲“家”的地方,就再不是家了。

11年前,村支書兒子許振軍是摸黑來的,他帶着幾個人,也帶來棍棒砍刀;有人砸門,有人翻牆進入。常衛雲的丈夫張好峰,不久前參與舉報了村支書經濟問題。

黑暗中的混戰後,張好峰和兒子張海賓被打致輕微傷;闖入者之一許振軍,被砍中要害,失血過多死亡。

這起針對深夜聚衆強行入室行兇者的“反殺案”發生後,新鄉中院、河南高院均認爲,張好峰父子故意殺人,不構成正當防衛,最終二人被判死緩。

2009年7月19日案發至今,張家人已鳴冤4126天。家人被捕時常衛雲47歲,小學只念了一年,能寫自己的名字;爲了寫申訴材料,她從那年開始識字,也學會了上網。

警察“找不到”的人

血案發生前17天,2009年7月3日凌晨,清河集村多名村民被辱罵、毆打。

領頭打人者叫許振軍,時年31歲,是新鄉市紅旗區城市管理局的職工。他開着奧迪車,從城裡帶來五六個人:“你們和我回趟家。有人告我爹,你們和我一起去敲敲他。”車的後備廂裡,放了幾根木棍

前一天上午,清河集村9名村民前往封丘縣紀委,聯名舉報村支書許洪振貪腐問題。當晚,許家人就收到了消息,並準確知道了舉報者的姓名。許洪振的三兒子許振軍,帶人來了。

許洪振是否貪腐,至今沒有明確結論。但許洪振自己說,縣紀委曾查出清河集村“吃喝賬”太多,給了他警告處分。

憶及老支書當年任上的事情,清河集村多名村民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村莊搬遷、修大堤、土地分配等事項上,“有點貪財的現象。好多人對他有意見,不少人去上級舉報過”。

徐景周是那晚第一個被打的人。警方當年的詢問筆錄中,徐景周說,“許振軍一進門,就朝我頭部打了一拳。我妻子去拉他,他又打了我幾拳。我跑到東屋,我媽把門關緊,他把門跺開了。我媽攔着不讓他進,另外四五個人把窗玻璃砸了。”

另一名舉報者說,許振軍來家裡報復了五六次,每一次,他都和家人躲了起來,任憑對方怎麼罵、怎麼砸東西,也不敢出來攔阻。

從徐景周家出來,一行人去了張好峰家。根據警方調查,許振軍等人砸壞張好峰家門後,闖了進去,張好峰的妻子常衛雲被打得頭破血流。

常衛雲是“替”丈夫挨下的那些棍棒和拳腳。她向紅星新聞記者回憶,對方几人進門後,開始還挺客氣:“嫂,沒你事。張好峰,你出來吧。”

▲2009年7月3日凌晨,被毆打致傷的常衛雲

張好峰聞聲從屋裡出來,“他們拿着棍要打我丈夫,我把他們往門外攔。”常衛雲說,對方開始動手了,許振軍等人的鐵杴把、磚頭,都砸在自己身上;她使勁將對方往外推,死死頂住大門

這個家的女主人衝在了最前面:“我怕,怕也沒辦法,我得救我的家人。如果他們打死我丈夫,怎麼辦?”常衛雲說,被推到門外後,許振軍等人繼續砸門、往院裡扔磚頭,十幾分鍾後才停歇。

許振軍一名同伴告訴警方,打人時,許振軍確實拿了木棒;他還說,“打架”結束後,一夥人開車去了封丘縣城,坐在一處,吃了些包子,隨後往新鄉走。

天快亮的時候,警察來了。常衛雲被送往封丘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被扶上救護車的時候她不會想到,那是她至今爲止,與丈夫、兒子在家度過的最後一天。

曹崗鄉派出所受案處理。當時,許振軍供職單位出具的《證明》顯示,許振軍7月2日就出差了,不在單位;清河集村委會也稱,許振軍不在家。

▲2009年7月3日凌晨打人事件發生後,警方向許振軍發放的傳喚證

▲2009年,許振軍供職單位與清河集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不在家、不在單位,民警始終沒找到許振軍。許振軍去哪了?

連撥27個報警電話的人

許振軍最終被民警找到,是在2009年7月19日晚上。他躺在張好峰家院牆的路邊,地上流了很多血。

不久前,他還生龍活虎,帶着幾個人,砸門、扒牆,用暴力方式進入張好峰家。劇烈的跺門聲、叫罵聲,在夜晚的村莊顯得格外刺耳。衆多清河集村村民目睹了這一過程。

有村民回憶,那是一場堪稱明目張膽的強行入室,唯一的掩飾只有昏暗的夜色。

▲2020年9月,常衛雲在張家老屋大門前

村民潘某記得,那天夜裡,他獨自在家,聽到有人敲門。潘某起身開門一看,三四個人已經往南去了,其中一人嘴上喊着“不是這一家”。潘某回屋睡覺,第二天,就聽說張好峰家出事了。

一名在附近小賣部玩耍的村民聽到“打架”的消息,趕了過去,他看到有幾人正在跺張家的大門,還有人翻牆進去,一會兒門開了,幾個人一擁而入。他說,現場圍觀的村民很多,但天太暗,他離得有些遠,沒有看清跺門人和圍觀者的模樣。

80歲的老人許坤亮證實了這些細節,“有五六個人過來,到張家門口開始跺門,還有人扒牆……只聽到跺門和木棍搗門的聲音,門怎麼開的不知道……就看到那五六個人都進到張家,然後就聽到院裡傳來砰砰、咚咚的打架聲。”

2020年9月,紅星新聞記者現場看到,時隔十一年,張家大門上仍留有被闖入者破壞的痕跡

▲張家大門被闖入者破壞的痕跡至今仍在

案發後所拍下的闖入者留在張家大門上的腳印

彼時,對方尚在跺門時,張家人就已報了警。“許振軍上俺家了,快打死人了,你們快點來吧!”根據當時曹崗鄉派出所出警民警的描述,當晚9時20分許,派出所接到張好峰女兒的電話。

張好峰的兒子、時年22歲的張海賓說,“上次來我家鬧事的人又來了。我下樓去,看到父親妹妹,就問報警沒有;父親說報了,我又讓妹妹報了幾次,但是大門始終被他們跺着。”

常衛雲也接到了女兒的電話:“家裡又來人了,在砸門!”17天前被毆打的傷勢未好,常衛雲仍在醫院治療;兒媳懷胎九月,即將臨盆,也和她一起住在醫院。

那一晚,常衛雲沒有閤眼,她擔憂家人的安危。掛斷女兒的電話後,她開始瘋狂打電話報警,“打了幾百個電話報警。”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一份通話記錄顯示,當晚9時38分至半夜12點,144分鐘內,常衛雲撥出了27個報警電話,包括110、曹崗鄉派出所座機、曹崗鄉派出所所長趙雲飛手機等。

“我想回家,但我腿已經軟了,都不會站了。”常衛雲始終不知道家人的情況,天亮後,有鄰居給她打電話,讓她“千萬別回家”。

入室行兇被“反殺”的人

除了雙方當事人,無人看到當晚院內的打鬥情況。在張家附近圍觀的清河集村村民雖多,但無人上前去看。

已經死去的許振軍沒法再開口。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卷宗中,張好峰父子講述了院內發生的事。

張海賓說,他從二樓臥房下來後,讓21歲的妹妹報警、躲到屋裡;父子倆站在院子裡,每人手拿一根木棍,“等警察來”。有過上次被打的“教訓”,誰也沒敢去大門口,“擔心被傷着。也不知道對方這次來了幾個人。”

門開了,跺門的人進來了。張海賓回憶,對方一看到他父親,就打了起來,“有人拿刀向我父親砍去,我拿木棍上前。還沒來得及打,就被砍了一刀,趴在地上。”

張海賓說,他隨手從豬圈邊撿起一把西瓜刀,正要朝對方砍去,又被人踹倒,“那個時候,我爸已經躺在地上不動了。他們又在大門口將我打倒。”

張好峰也在供述中說,對方進來後,他想找地方躲,還沒躲好,腦袋上就捱了一棍,暈倒在地。

一片混亂中,張海賓想到了妻子和即將出生的孩子,掙扎着跑出大門,“我不能死在這裡,不能讓我孩子一出生就沒有爸爸。”後面有人追他,但沒追到。

▲2020年9月,常衛雲從老屋的兒子臥房裡翻出兒子、兒媳當年的合照

院子裡的事,圍觀的人沒有看到,但張海賓逃出來、被人追趕的畫面,被多人目睹。根據目擊者的說法,張海賓跑出來,後面四五個人在追,幾人沒追上,有人說“走,回去還收拾那個”,又進了張家院子。

逃出的張海賓到了叔叔家求救。一名目擊者說,張海賓推門進來,全身是血,左手拿刀,“有十幾公分長,前邊是尖,刀背有齒。”

張好峰仍在家中。被打暈的他醒轉後,剛站起來,“就看到幾個人罵罵咧咧朝我走來。我心裡非常緊張,慌亂中摸出一根棍,朝他們前面幾個人打了幾下,轉身跑回屋內。”

沒跑幾步,聽到許振軍喊了一句“是我呀”,張好峰待在屋裡不敢出來,直到兒子回來,才發現手上拿的不是棍,而是一把帶血的鐮刀

父子倆說,此時院內已空無一人,不知對方何時離開。害怕對方再次返回,他們躲到二樓,直到曹崗鄉派出所的民警來到。

坐着警車,父子二人去了診所,從此再未踏入家門。他們被曹崗鄉派出所民警從診所帶到了封丘縣公安局,後來進了看守所,再後來進了監獄。

▲案發後,去診所包紮傷口的張海賓

“坐在車內等候”的人

曹崗鄉派出所民警說,到場後,他們將躺地的許振軍送往醫院;在路上,許振軍還有微弱呼吸,到醫院時,已經不行了。

血案發生後,許振軍的兩名同伴趙文傑李某強,向警方提供了他們的說法。

他們說,當晚8時許,三人一起吃飯、喝酒後,許振軍說要回家一趟,三人便開車去了清河集村;到了村裡一個衚衕口,許振軍獨自下車,讓二人在車上等候。

隨後,他們聽到衚衕口傳來打鬥聲,二人下車趕過去。李某強拿了一把刀,當有人從院裡跑出時,他追上去砍了兩刀,“等拐過來,剛一進門,胸口上方就不知道被誰砍了一刀”。刀是一直在車裡放着的,他們說,是許振軍的刀。

▲當年事發的院落

趙文傑否認參與“打架”,他說,趕過去後,就看到有人拿東西亂揮,許振軍搖搖晃晃站不住了。

趙文傑、李某強均稱,沒有看到許振軍和張家人打鬥的過程;趕到時,許振軍倒在地上,二人將他扶出來,打了報警、急救電話。

趙文傑還在筆錄中強調,現場一名圍觀者都沒有,找人擡受傷的許振軍,都找不到。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卷宗發現,趙文傑、李某強當晚的動態,除了二人的陳述之外,別無旁證;但兩人的大量陳述內容,經新鄉中院“審理查明”後,被認定爲案件事實。

例如,新鄉中院在判決書中稱,當晚21時許,許振軍開車同李某強、趙文傑兩人,行至張好峰家附近時,許振軍獨自下車,步行至張好峰家門口,喊叫並用力擊打張好峰家院門。

這一描述與卷宗中多名目擊者的證詞不一致。目擊者的描述中,許振軍並非“獨自下車”,有五六人採取跺門、翻牆的方式強行闖入張家。

▲多名目擊者在此看到數人踩跺張家大門,有人翻牆進入

該判決書則始終強調,許振軍一方只有三人,且只有許振軍進入張家;對於許振軍用何種方式“進入”,判決書中也未說明。

警方的勘查內容顯示,張家大門兩側拉手底部,均有外力破壞痕跡;大門背面門栓,有變形彎曲情況,“許振軍使用足夠的外力,是可以進入張好峰宅院的。”

“聽到聲音後,張海賓、張好峰從屋內來到院內,將院內燈光關滅,每人持棍站在院內。”新鄉中院在判決書中稱,許振軍進入院內後,雙方發生打鬥,張海賓手持尖刀,朝許振軍身上亂砍亂扎,張好峰手持鐮刀,朝許振軍上半身亂摟,致使許振軍身上多處受傷。

▲新鄉中院在判決書中不予認定張好峰父子構成正當防衛

法院認定的這部分“事實”,令常衛雲感到更加憤怒。她說,沒有目擊者見到院內打鬥的情形,許振軍的同伴也稱沒看到,其丈夫、兒子的供述,除了“關燈、持棍站在院內”這一情節外,其餘均與此段描述不一致,她質疑法院如此認定的依據是什麼。

新鄉中院經“審理查明”,聽到打鬥聲後,坐在車內等候的李某強持一把砍刀,與趙文傑也趕到張家門口,張海賓與李某強各自砍了對方一刀。

卷宗內容顯示,多名目擊者在證詞中說,許振軍等五六人闖入張家後不久,張海賓從院內逃出,有幾個人也從院內追出來,無人看到李某強、趙文傑“趕到張家門口”。

這些證言留存於卷宗,未出現在任何一份生效法律文書中。河南各級法院沒說採信,也沒說不採信,隻字未提。

“不構成正當防衛”的人

“模糊的東西我們最終都能看清,但要看清明顯的東西,則要花費我們更長的時間。我不能在明知道父親的危險係數提高的情況下,把他一個人丟下。”

2011年1月27日,血案發生後第555天。已被關押在監獄的張海賓,在申訴信中寫下這些字句。突遭變故後,這名二十來歲的青年發現,真正難以被看清、需要被看清的,恰恰是那些“明顯的東西”。

▲張好峰父子在獄中寫下的部分申訴材料

寫下這段話的兩天前,河南高院剛剛作出第一次終審裁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好峰死緩。

父子倆認爲,面對五六名暴徒砸門、翻牆入室進行暴力襲擊,他們奮起反抗,是一種出於本能的自我防衛行爲。

河南高院未予認定正當防衛,理由是:張好峰父子先持尖刀等兇器做好準備,在許振軍沒有防備的情況下,將他砍傷。

▲河南高院未予認定張好峰父子正當防衛

新鄉中院2010年6月25日作出一審判決書稱,張好峰父子用事先準備好的工具在院中等候,將燈拉滅,許振軍進入後,雙方發生打鬥,許振軍身上有多處創口,“張好峰父子具備殺人的主觀故意。”

“夜間進入”張家的被害人許振軍,被新鄉中院認定爲“過錯明顯”,但“張好峰父子特別殘忍地將許振軍致死,許振軍的過錯程度,尚不足以影響對張好峰父子刑事責任的評價”。

2012年開始,河南軌道律師事務所律師常伯陽介入該案,至今仍在幫助張好峰父子申訴。

在他看來,案發前17天,許振軍等人已將常衛雲打致住院,第二次半夜又來,人肯定會極度恐慌,“住宅是一個私人場所、天然庇護所,對方強行進入,權利人有權利進行正當防衛。”

常伯陽還說,“明知對方在院外砸門、要來實施傷害,難道不允許人拉燈、準備防衛工具?說闖入者‘無防備’更是莫名其妙,對方闖入就是來行兇的,如何‘無防備’?”

▲一夜驚變後,張家老屋多年無人居住,已是一片破敗

“防衛人提前預知風險,做好防備,因此不被認定爲正當防衛,這是沒有道理的。”常伯陽說,人有本能的自我保護意識,以此理由來認定張好峰父子不構成正當防衛,這不符合人性。

張好峰的死刑未被最高院覈准,案件被髮回重審。

2013年3月21日,新鄉中院、河南高院作出了新的一審、終審判決,再次認定張好峰父子行爲不構成正當防衛,理由仍是“在許振軍進入前,提前做好了準備”。但張好峰被改判死緩、限制減刑。

父子倆在獄中服刑時,常衛雲沒有停下申訴的腳步,她將材料遞到了最高法。2018年6月29日,最高法駁回了申訴。

最高法在《駁回申訴通知書》中稱,“本案系張好峰檢舉許振軍之父許洪振貪污、受賄等問題而引發。對於張好峰的舉報,當地紀委尚未作出明確的結論。案發前不久,許振軍帶人闖入張家,將常衛雲毆打致輕傷,案發當晚,許振軍又再次闖入,對本案的引發確有明顯過錯。”

最高法還認爲,得知許振軍跺門時,張好峰父子持棍棒躲在院內,在許振軍闖入後即實施毆打,而此時許振軍尚未對他們造成不法侵害,且其闖入的目的尚未明確,因此二人的行爲不符合正當防衛所要求的時間條件;之後二人又持鐮刀、尖刀,對許振軍進行砍擊,最終導致許振軍死亡,具有明顯的攻擊、報復意圖,而非防衛意圖,因此不能認定爲正當防衛。

未被起訴的人

“睡不着,有心事。”常衛雲常在半夜給紅星新聞記者發來信息。

這些年來,她有兩口咽不下去的氣,一是爲丈夫、兒子申訴多年無果,二是那年7月兩次強闖張家打砸的人,除許振軍已死,其他人迄今未受到法律制裁。

▲常衛雲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談及此間種種時忍不住落淚

“她想是什麼傷,就是什麼傷,與我無關。常衛雲誣陷我。”卷宗顯示,許宗義被指在2009年7月3日打傷常衛雲,但當民警告知“常衛雲的損傷屬輕傷”時,他否認了。

許宗義說,他從未與許振軍交往過;2009年7月2日下班後,他回到住處,沒再出過門。

常衛雲被傷害一案,是在許振軍死亡次日也即事發18天后才立案偵查的。曹崗鄉派出所民警在一份《情況說明》中稱,常衛雲被打傷,有張好峰一家四口的指控,但許振軍死了,他的犯罪事實無法查清;許宗義的工友則證實,許宗義當時不在案發現場

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許宗義被刑拘;15天后,封丘縣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不予批捕的理由是:只有被害人常衛雲陳述,無其他直接證據證實,又無其他間接證據證明許宗義參與故意傷害行爲,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血案發生那晚許振軍的兩名同伴趙文傑、李某強,既是張好峰父子故意殺人案中的證人,也是事發當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起初,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案,對趙文傑、李某強採取強制措施;不久案由變成了“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封丘縣人民檢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對二人提起公訴,認爲許振軍夥同二人,非法進入張家,張好峰父子發現後,和三人發生打鬥,導致許振軍死亡,張好峰父子被打致輕微傷。據警方提供的傷情鑑定意見顯示,張好峰和兒子張海賓身中數刀。

封丘縣人民法院審理期間,河南高院作出了第一次終審裁定,認定“趙文傑、李某強趕到張好峰家門口”。

隨後,封丘縣人民法院建議檢方撤訴,認爲該案沒有繼續審理的必要:既然上級法院都認定趙文傑、李某強只到了張家門口,沒有進去,那麼何來“非法侵入住宅”?

▲趙文傑、李某強二人非法侵入住宅一案,檢方最終撤訴

這起案件,同樣不了了之。常衛雲認爲,許振軍等人兩次闖入張家的17天內,警方未找到許振軍,亦未及時偵查,導致相關證據難以固定,對命案當日的情形,也未明確還原,“存在失職瀆職行爲”。

對此,2020年9月,封丘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對紅星新聞記者說,當年辦案民警都已不在原崗位,卷宗亦不在公安局,具體情況需覈實,“如果公安局存在不當,存在失職瀆職行爲,該誰責任誰責任,有問題了肯定不會袒護。”

“只會漢語拼音”的人

生了鏽的鎖,沒過膝蓋的野草,滿地被砸爛的傢俱和電器,房子長時間沒人住,到處是衰敗的氣息。

十一年間,除了領着媒體記者回訪案發現場,常衛雲幾乎不再回到清河集村。又回來了,從院裡走到屋裡,從女兒房間走到兒子房間,常衛雲落淚了。

▲正在整理申訴材料的常衛雲

往事如淚水般向外溢出。常衛雲回憶,以前,她在黃河灘養了4000頭羊,養豬、種菜、種地,一家人的生活井井有條,“兒子中專畢業後,在上海一家輪胎廠上班;我兒媳長得好,個子高、皮膚好,我很滿意。”

命案發生後的第三天,兒媳產下了一名女嬰。聽說許振軍死了,擔心被報復,常衛雲帶着兒媳、女兒、孫女“倉皇出逃”;半路在焦作,投奔了一對老夫妻。

一個纔出生的孫女、一個坐月子的媳婦、一個受刺激後精神失常的女兒,時刻還擔心丈夫和兒子,常衛雲說,“我都要崩潰了,天天哭。我兒媳說‘你也不去救你兒子,就知道哭’,抱着孫女,走了。”

兒媳走後,常衛雲的女兒嫁了人,從此,常衛雲開始爲丈夫、兒子奔走。她說,“他們是在自家遭到襲擊。我有理,我有百分之一千的信心,一定要討回公道。”

常衛雲小學只讀了一年,大字不識幾個,學校裡教的知識,唯一還記得的,是漢語拼音。不認字,也就無法寫文章、寫申訴信。常衛雲用拼音輸入法,在手機上敲出一個個字,“大部分字不會寫,光會拼音。”漸漸又學會了查字典,不會寫的字就查字典,“也不知道是對是錯,就先寫了。識的字越來越多,後來就慢慢都會了。”

偶爾她還吟誦詩句,“窮走大街無人問,富住深山有遠親。”常衛雲說,這是她多年來的遭遇,不管是張好峰本家的親戚,還是她自己孃家的親戚,沒有人敢插手張好峰父子申訴的事情。

“我不怪他們,我理解他們是怕被報復。”常衛雲說。

沒有工作,四處漂泊,常衛雲經濟困頓、生活拮据,近些年來,封丘縣相關部門也對她頗加照顧,每個月,常衛雲可以領取1500元的信訪救助金,還投資幫她建起了一座20畝的桃園,桃園裡有幾百棵桃樹。

▲當地政府投資幫助常衛雲建了一座桃園

事情正在起變化。紅星新聞記者獲悉,目前,河南省檢察院正在審查辦理張好峰父子故意殺人一案的申訴,目前已調卷審查。

“現在的司法環境肯定是越來越好,審查的話肯定會有一個結果。現在報道的改判無罪案件也越來越多。”封丘縣公安局一名負責人對紅星新聞記者說,“如果(張好峰父子案)改判無罪,啓動國家賠償,啓動相關人員追責程序。查清以後,是不是冤枉就有一個結論了。如果沒事,還人一個清白。”

這讓常衛雲看到一絲光亮。這個喜歡種花、養豬的農婦說,若能等到親人無罪歸來的那天,她會剷掉老家院裡那些叢生的雜草,修補那扇被砸破的玻璃窗。

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河南新鄉攝影報道

編輯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