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全接東洋董座 人事總處:無違反旋轉門條款
前行政院長林全轉戰生技業,將出任臺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對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6日說明,該公司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分屬經濟部、衛生福利部等部會,行政院並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林全過去的角色是政策方向指導,因此沒有違反旋轉門條款。
林全2017年9月卸下閣揆時,便強調未來「不再出任公職」,日前則正式接任臺灣東洋藥品董事長,而根據東洋年報顯示,林全曾在2011至2016年間就開始擔任東洋董事一職,直到2016年5月答應總統蔡英文出任閣揆才請辭,因此對生技產業及東洋集團的財務、業務具有一定的熟悉度,可以直接上軌道。
面對外界質疑是否有違旋轉門條款一事,人事行政總處強調,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另依銓敘部85年7月20日85臺中法二字第1332483 號函釋,職務直接相關係指離職前服務機關爲各該營利事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且其職務對各該營利事業具有監督或管理之權責人員,亦即各該營利事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內各級直接承辦相關業務單位之承辦人員、副主管及主管,暨該機關之幕僚長、副首長及首長,各級地方政府亦同。
人事行政總處說明,行政院並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臺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屬職務直接相關,林全現將出任該公司董事長一職,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所訂旋轉門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