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真被仙人跳了!女孩終於承認是自願和大強子發生關係的!

劉強東明尼蘇達州民事案件有了最新進展。當地時間6月24日下午,原告Jingyao訴劉強東案舉行線下公開聽證會。

根據明尼蘇達州法院官網,今年5月、6月,雙方均提交了大量材料,包括被告的法律意見書、被告對原告懲罰性賠償動議的反對,原告對此反對意見的迴應等等,原告要求增設對京東的懲罰性賠償,京東則提出免除僱主替代性責任的動議等。

被告方此次提的內容包括警方執法記錄儀中對原告的詢問的關鍵細節,指稱原告在涉及案件的取證過程中,存在大量前後矛盾之處,涉嫌說謊。

原告方稱,由於擔心自己和家人受到傷害,所以修改了對警察的最初陳述。

本案已進行長達一年多的取證、非公開庭審。本次庭審公開了大量視頻、證人視頻、書面證詞。該案或於9月底正式開庭。

事件回顧:

美國檢方此前判定刑事不起訴

2018年8月底,京東創始人、時任CEO劉強東在美國明尼蘇達州涉嫌強姦被警方拘留。9月20日,美國明尼蘇達州亨內平郡檢察官弗里曼(Mike Freeman)宣佈,警方完成針對劉強東案的初步調查,移交至檢方,檢察官將評估所有證據並決定是否起訴。三個月後,2018年12月21日,當地檢方在刑事指控中對劉強東做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當時,檢方稱該案存在嚴重的證據問題,任何刑事指控不可能被證明超出合理懷疑。

在性侵刑事罪不成立後,原告方於2019年4月向劉強東及京東提出民事訴訟,索賠5萬美元起上不封頂。

2020年4月6日,劉強東正式出庭應訴並遞交答辯狀。4月27日,法官發佈判決拒絕京東撇清僱主替代性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法官認定,原告指控京東公司對涉嫌性侵行爲負替代責任是合理的。

2020年4月,原告律師提出動議稱,在劉強東向法院提交的初步聲明中,有一段稱Jingyao Liu爲錢誣告劉強東、刑事案不成立才發起民事訴訟,這段內容與案件無關,涉嫌誣陷,法院應刪除。法院在2020年10月駁回了該動議。

原告方迴應爲何修改最初陳述:

擔心自己和家人受到傷害

6月16日,原告方提交了文書,其中對案件有關情況進行了迴應:與劉強東聲稱的時間線相反,Jingyao在警察剛到達時就已告訴警方自己被強姦。

根據原告敘述,在2018年8月,她以志願者身份參與明尼蘇達大學工商管理博士(中國)項目(簡稱DBA)的活動,在活動結束後受邀參與至少有15名中年男性的飯局,她在飯局上喝醉,被帶上劉強東所乘的豪車,當晚在自己租住的公寓內被劉強東強姦。

原告方表示,2018年8月31日凌晨警方監控錄像清楚地顯示,時間線與被告所聲稱的完全不同。警方接到電話,對“正在進行的強姦”作出反應後,他們前往原告的公寓大樓,在那裡他們遇到了報警人。據報警人稱受害者不希望警察介入,但他還是報警了。受害者不想報警是因爲害怕事情鬧大後,男方會傷害她的家人。

原告敘述稱,警察一進到Jingyao的公寓就詢問了她報警電話的事(當時劉某還在),她當即證實了“強姦”的事實。

據女方與警方的對話,當日警察到達後,其中一名警察問她是否被強姦,Jingyao的原話是,“他有,但不是那種強姦。”當被問到“不是那種強姦”指的是什麼,Jingyao回答稱,指並非拿着刀具等“武器”實施強姦。

關於爲何修改了陳述。原告稱,由於擔心自己和家人受到傷害,所以修改了對警察的最初陳述。

晚些時候,她向醫院護士解釋說, “我告訴警察我是自願的,因爲我不想惹上麻煩,我想如果我有證據,我就會安全,這就是我來這裡的原因。”

被告方提交材料稱

原告在多處關鍵事實陳述前後矛盾

法院材料顯示,對於案件,被告方也提交了針對性材料進行說明。

在近日被告方提交的“對原告懲罰性賠償動議的反對意見“文書中,被告方稱:爲獲得法院准許主張懲罰性賠償,原告(Jingyao Liu)必須提供“明確和令人信服的證據,以證明被告的行爲表明故意無視他人的權利和安全。”

被告方表示,原告在案件的每一個關鍵事實上,都做出了截然相反的陳述。

被告方指出,原告多次告訴警方自己沒有被強姦。事發兩週後,原告改變自己說法,告訴警方自己被強姦,而她有過“抗爭”(battled against);但警方和醫院此前檢查顯示原告並無受傷跡象。

根據被告方提供的警方執法記錄儀視頻表明,Jingyao在警車內時,警察多次詢問是否被強姦,其迴應沒有被強姦。

在警方問“之前當我和你交流的時候,你說他強姦了你,但不是那種強姦。是指什麼意思?”

Jingyao停頓後回答表示否認,稱“我和他發生了性行爲,自願的”。

警方重複問她當日是否自願與劉強東發生性關係,她做出了肯定的回答,並表示放他(劉強東)走。

被告方還指,女方在案發後接受當地警方詢問時,還存在其他多處前後不一之處,比如先對警方稱自己喝醉,看到監控後承認自己說謊;以及女方最初表示是主動邀請男方到其公寓,後又否認。

同時,被告方還指出,由於女方的前後表述存在較多矛盾之處,有曾經的第三方證人後來拒絕出庭爲女方作證。

此外,雙方文書中還就女方是否涉嫌銷燬證據、以及是否存在向被告方勒索等問題展開各自意見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