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日女生遇害家屬難求償 林佳龍提案修法

▲女學生日遇害,家屬批5月看不到筆錄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留日女學生林芷瑩朱立婕在日遇害至今,受害家屬不但等不到「道歉」,還因《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採屬地主義,須在國內受害才能補償,讓兩女家屬求償無門。立委林佳龍提案修法,要求我國籍國民,在國外遇害也能獲補償,但若已出境2年以上,則排除在外,避免範圍過大。

21歲林芷瀅和24歲的朱立婕就讀於日本草苑日本語學校秋葉原校」,2人在今年1月5日被發現陳屍東京公寓,涉案兇嫌爲臺籍張姓男學生。日本警方調查後,認定張姓學生爲犯案者,但因張姓學生於日警戒過程中自刎身亡,因此予以不起訴。

法務部表示,兩名留日學生因遇害的犯罪行爲地爲日本,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未能依法申請犯罪被害遺屬補償金,林佳龍8日上午找2女家屬召開記者會,痛批法務部與外交部未積極協助;林佳龍也提案修法,要求我國籍國民在國外遇害也能獲補償。法務部次長明堂說,已在研究修法,至於溯及既往的法律問題也會列入討論。

林父朱父在記者會中也澄清,兇手張志揚是「單戀後謀殺」,非與林芷瑩有「感情糾紛」,呼籲媒體協助恢復受害女學生林芷瑩名譽。林父表示,希望女兒的犧牲,可以換取大家重視法律。朱父則批評,「張家到現在沒有一句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