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翁慘淪植物人 姐妹拒盡扶養義務!法官判準背後竟飽含心酸

自出生開始從未見過父親、且現已有家庭的姐妹二人,面對市政府突如其來的通知,稱她們應接手處理父親陳男後續醫療及照顧事宜,顯得相當無力。(示意圖 / shutterstock)

陳姓男子年少時期起即吸毒、混黑幫,甚至因擄人勒索案頻繁進出監獄,數年前不慎感染愛滋,現因酒醉路倒送醫急救後變成植物人。市政府協助安置,並聯系2名女兒通知照顧;對此,姐妹二人強調這一生未曾見過陳男,認爲強行槓起撫養權有失公允,並向法院申請免除扶養生父義務。新竹地院審理,經查陳男確實未曾對子女盡過照顧、保護教育義務,最終裁定免除扶養義務。

判決指出,現年61歲陳姓男子,自17歲始染上毒癮,甚至未成年時即涉犯擄人勒索頻繁進出監獄,妻子任女同時素行不佳,長期在監執行,當時生下姐妹二人後即丟給祖父、姑姑撫養,自此行蹤不明,音訊全無。

另法官調查發現,陳男自身並無正當工作,每回出獄後皆伸手向母親索討金錢,毒癮多年來遲遲未戒除,生活無法自顧,更從未參與女兒們的成長階段。此外,陳男多年間始終品行不端,8、9年前不慎感染愛滋,酒醉路倒送醫,經急救成爲植物人,現由新竹市政府協助安置。

對此,已有家庭的姐妹二人,面對市政府突如其來的通知,稱她們應接手處理父親陳男後續醫療及照顧事宜,顯得相當無力。姐妹二人進一步指出,陳男過往拋棄子女時,從未有過絲毫顧念,以至於成爲她們成長過程中最難以直視的黑暗面,並強調陳男有違人父應盡之責,如今市政府通知應盡照顧陳男之扶養責任,顯失公平,因此向法院申請免除對陳男的扶養義務。

新竹地院審理,審酌民法雖然規定「直系血親相互應負扶養義務」,然倘若扶養義務者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曾故意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家庭暴力等情節重大者,則不適用於此,最終免除姐妹二人對陳男之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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