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映蘭/809萬欠稅案,有多少是侵犯民衆的稅務人權?
▲809萬欠稅案,可能是官員的違法課稅,而不是百姓愛逃漏稅。(圖/Tax Services Chicago/flickr)
文/劉映蘭(會計主任)政府利用很多機會討論稅務問題,鹹少站在人民的立場去看待這件事,因而延伸出諸多的問題,據統計105年全臺有809萬件增加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中,不知政府在行政救濟研討會中,是否曾去關心背後造成欠稅的原因;若一味地只在乎「政府欠錢 所以要大肆徵稅」不管人民的死活,那善良老百姓如何心甘情願繳稅呢?藝人林若亞案釋憲成功,大法官認爲,一般民衆及藝人不能比照「執行業務所得」列舉成本並扣除,違反租稅公平原則,已作出第745號解釋宣告《所得稅法》相關法條違憲,2年內須修正,粗估約有540萬戶可望受惠。
衆所周知,表演藝術人員是公衆人物,其收入亦令人欽羨,可是他們的雜項開銷也是很可觀的,但是政府卻在法令模糊地帶,對他們違法課以重稅,動輒罰以千萬元,過去是用執行業務所得來開單課稅,現在卻是用薪資所得開單課稅,這種自己講了就算的漠視人權的課稅態度,讓百姓覺得政府時時刻刻都在算計小老百姓,如何能得民心!小心,若讓這些演藝人員出走到中國或世界各地,那真是臺灣的一大損失了!諸如此類的違法課稅之情事層出不窮,是不是如此成就了809萬件欠稅欠費案待強制執行案件,所以罪魁禍首可能有部份是政府官員的違法課稅,而不是百姓愛逃漏稅。故政府要好好的清查欠稅欠費單的背後,有多少是侵犯到老百姓稅務人權的稅單,若真是如此,那誰會心甘情願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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