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副總涉3億吸金案遭聲押禁見 兒50萬、分處長20萬交保
▲龍巖吸金案南區副總吳祥志遭聲押,兒子吳順益交保。(圖/東森新聞)
殯葬業龍頭龍巖公司南區副總吳祥志捲入3億元吸金案,連同兒子吳順益也在昨日(27日)一起被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人員帶回。高雄地檢署認爲吳祥志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28日凌晨1時許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吳祥志被指控指示部屬以高額利息招攬客戶,並用「投資轉約專案」吸引投資人,短短2年間吸金高達3億元。部分受害者不甘心投資的錢有去無回,氣得跳出來組成自救會,希望能替自己討回公道。
而吳祥志及兒子吳順益、分處長曾小樺,皆在27日被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傳喚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認定吳祥志涉嫌違反銀行法,且有串證、滅證之虞,28日凌晨1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吳順益、曾小樺則分別以50萬元、20萬元交保。
對於南區副總捲入吸金案一事,龍巖公司本月初在官網發表聲明自清,集團發言人暨執行副總詹淑娟曾表示,「這幾位不肖業務虛構,能低價買到商品,再以高價賣給他人,用『塔墓商品轉約投資』爲話術招攬,並向投資人保證每個月可以獲利10%,相當於年利120%,這種明顯不合理的利潤,就是一般高利吸金詐騙的慣用手法」、「分處長曾小樺、業務員李升修,自始至終都知道這些商品轉賣投資,根本不是龍巖的正常銷售模式,也是公司嚴厲禁止的非法行爲,我們絕不容忍一定追訴到底」。
▼龍巖公司曾發表4點聲明澄清整起事件。(圖/ETtoday資料照)
龍巖公司聲明如下:
一、針對受害者所稱的2.6億元,是業務個人所告知的,公司資料上並沒有這個數字,而且龍巖的商品在官網都看得到,沒有所謂的用投資或借款名義,與商品結合的項目。
二、龍巖公司在曾小樺等人違反公司管理辦法的情形下,才予以裁撤龍智營業處,並且也從未答應以1億元幫忙或善後。
三、龍巖公司並未要求曾小樺配合寫承諾聲明書,聲明與龍巖公司無關,且籤承諾書的業務人員曾經委任律師發過律師函,表達撤回這樣的聲明,但經由律師函回覆龍巖公司,並沒有這樣要求業務員配合籤承諾書或聲明書,但發文後對方並無任何反應。
四、曾小樺指控,龍智營業處的業務全部都由弘千處承接,而弘千處是由吳祥志的兩個兒子在經營,目前掌握的證據資料顯示上,吳祥志的兩個兒子對於吳祥志的個人行爲上,尚看不出來有關係,兒子吳順益與其他遵守公司辦法的業務員,願意另行成立弘千公司,基於客戶權益的維護,龍巖公司樂觀其成,並沒有所謂客戶移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