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25兆人幣房貸利率換錨 2021年才正式與LPR掛鉤

大陸規模約25兆元(人民幣,下同)的居民存量房貸利率如何「換錨」迎來政策定論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近日發佈公告,對於居民存量購房貸款利率切換明確了定價方法和重定價週期。

據公告,2020年3月1日起啓動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爲LPR事宜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爲以LPR爲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爲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爲固定利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人行旗下金融時報報導,具體到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如何轉換?同一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2020年3月至8月之間任意時點轉換,加點數值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準與2019年12月發佈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借貸雙方可重新約定重定價週期和重定價日,重定價週期最短爲一年。

例如,若某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餘期限爲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爲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爲4.9%×(1+10%)=5.39%。2019年12月份發佈的5年期以上LPR爲4.8%。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週期仍爲1年,重定價日仍爲每年1月1日,那麼加點幅度應爲0.59個百分點(5.39%-4.8%=0.59%)。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準仍是5.39%(4.8%+0.59%)。在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爲2020年12月份發佈的5年期以上LPR加0.59%,此後每年以此類推。

對居民來說,轉換時點利率水準保持不變,且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準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準。因此,中信證券研究所副所長明明表示,在2020年內,存量房貸的利率實際上不會發生變化;從2021年開始,存量住房貸款利率纔將正式與LPR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