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公佈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指南 明確壟斷標準

大陸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7日公佈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對不予禁止的經營者集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決定附加以下類型限制性條件,包括剝離有形資產,剝離智慧財產權技術數據等無形資產,或者剝離相關權益結構性條件等。

香港信報報導,大陸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指出,反壟斷執法機構鼓勵參與橫向壟斷協議的平臺經濟領域經營者,主動報告橫向壟斷協議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同時停止涉嫌違法行爲並配合調查。對符合寬大適用條件的經營者,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大陸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指出,針對近年來社會方面反映較多的「二選一」、「大數據殺熟」(即對熟客實行價格歧視的行爲)等問題作出專門規定,明確相關行爲是否構成壟斷行爲的判斷標準

一、明確「二選一」可能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爲。

二、明確「大數據殺熟」可能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差別待遇行爲。

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平臺經濟領域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行爲,行政主體首先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相關平臺經濟領域經營者也需要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