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你大量的、商業的、解讀我的作品,就是踐踏!

▲谷阿莫6分半影片自清,「不輕易退出二次創作」。

文/呂秋遠

大家好,我是古阿奇(good aki),今天要用一段話,來講一個呂律師故事:「星光」。這本小說,就是講一個未成年少女,把媽媽外婆殺掉,然後陷害媽媽的男友,警察、律師、檢察官法官都被騙,突顯了小說作者的腦殘。當中畫面就是,殺人騙人、再騙人、還騙人,然後,他就死掉了。

要是有個古阿奇,真的這麼評論我的小說,而我很生氣,他「安慰」我的說法大概是這樣:

1.因爲我的推廣,讓你的小說賣得更好。沒有我的評論,你的書會有人看嗎?

2.雖然我沒有買你的小說,使用的版本是簡體字的盜版,但是我都有合理使用。

3.雖然很多人檢舉我,但是我的評論已經被D卡認爲是沒問題的,證明我合理的評論非常適當。

4.我沒有營利!我只有收業主廣告費,沒有對讀者收錢。

5.這是我利用你的著作再二次創作,本來就應該受到保護。

那麼,我可能會由生氣轉爲抓狂。我的理由會是這些:

1.身爲一個小說創作者,我在一本書裡,想要講的內容很多,想要傳達的理念也不少,一段話如果就可以瞭解這本書,容我引用Peter Su的話:「如果可以簡單,誰想要複雜?」你是當我們作者都很閒膩?

2.有些概念就是要鋪陳,你看不懂,不代表不重要。但是當你以爲不重要,覺得可以省略我的想法,又不用經過我同意,那是什麼意思

3.我寧願無名,也不願被踐踏。是的,你大量的、商業的、簡短的、解讀我的作品,對我而言,就是踐踏。

4.即使要主觀詮釋我的作品,你也不能買盜版!

5.你不是二次創作!朕沒給的,你不能要!誰準你拿我的作品去創作賺廣告費了?

身爲一個創作者,我歡迎各式各樣的批評。但是小說就像是我親生孩子,請不要任意凌虐、殺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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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原文刊載於作者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