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少男愛同性:不應有罪惡感,分手也要溫柔轉身
▲青少年苦惱是否愛上同性,呂秋遠:心態正確才能百毒不侵。 (圖/Germán Espinosa/flickr)
文/呂秋遠
1.「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縱我不往,子寧不來。」「呂麗絲,你好,我是一個高一的女生。是這樣子的,我就讀女校,而我在上學期快結束前,喜歡上了自己的同性好友。我以前也喜歡過別人,但都是男生。我一向喜歡得很快樂很開心,就算被對方討厭也不至於太難過,也不會把喜歡一個人的心情憋在心底。第一次發現自己可能喜歡上一個女生時,我直覺的認爲這是錯覺,這不是真的,只是在女校待久了纔會如此。可是隨着朝夕相處,時光推移。我發現,我真的很喜歡她。眼神都追着她跑,她的一切事情都會留心。看到她經痛時比誰都不捨,只要看見她眼神再也移不開。
可是在她心中,我一點也不重要,只是個同學而已。
不知道爲甚麼想到這裡,就覺得心情很酸很酸,面對她也有一股莫名的自卑。覺得自己不夠漂亮可愛,不夠聰明幽默之類的。她在班上時,旁邊總是圍着一羣女生,我連想跟她聊聊天都有點膽怯。其實我覺得這個煩惱很幼稚,很丟臉,很難向其他人啓齒。但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面對自己的心情了。」
2.「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悠悠蒼天,此何人哉?」「呂律師你好。我是個國二的男生。最近有件事情很煩惱。我最近好像喜歡上我學長。有一天學校下課,他跟我打招呼,然後從後面把手放在我肩膀上聊天,我就覺得臉很紅,身體很熱,我還以爲是害羞。只是最近每一次看到他我都會覺得高興又害怕。想跟他多聊一下,但又經常撞牆。每次見到他,我以前從來沒有喜歡過任何人,不知道什麼是喜歡,看同學交往都覺得他們很屁孩,也從來沒想過會對一個男生有感覺。我真的喜歡上他了嗎?我真的喜歡男生嗎?這樣真的是喜歡嗎?」
律師回覆
親愛的孩子:這是不是愛,我不知道。但是我肯定,這是喜歡。不過,既然「喜歡是淺淺的愛」,你們之間或許以後會是愛,誰知道呢?基於我每天都在感情的輪迴中打轉,有些想法,可以跟你們分享。
1.關於性別:有些人,終其一生就喜歡一種生理性別,但是有些人,在不同的時期,會有不同的變化。你喜歡誰,在不勉強對方的情況下,都是好事。不過,基於你們現在還沒有成年,除非你爸媽的態度跟我一樣,否則還是先別告訴爸媽,免得他們心臟病發。
2.關於試探:如果你喜歡跟你同性別的人,可以先試探看看,別急着告白。或許那個你喜歡的人,會因爲同性別的原因,對你只有朋友的情感。告白這種事很猛,通常只有兩種結果,生,或者死,沒有半生不死這種東西。如果你喜歡同性別的人,突然告白,驟死機率更高,所以要小心觀察。
3.關於暗戀:暗戀是好事,但我只怕你美化。在暗戀的過程中,心情大概就是像櫻花一樣,又美又令人心碎。你可以好好把握這段期間,體會什麼叫做一口檸檬一口蜂蜜的味道。不過,真的不要以爲他就是你想的這樣的人,你沒相處過,不會知道其實他根本就是陳年老醋,不是你幻想的蜂蜜檸檬水。
▲自信散發內在魅力。(圖/insert fancy name here/flickr)
4.關於自信: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會去貶低自己,以爲他什麼都比你好。但是孩子,你要有自信,在你的家人與朋友,還有愛你的人眼裡,你纔是最好、獨一無二的。他功課很好、人緣很好,那又怎樣?說不定,他根本就喜歡你的呆、你的傻、你的可愛。在愛情的眼裡,一切都是完美的,而且只屬於你一個人的完美。
5.關於碰觸:喜歡一個人,就會想要跟他擁抱、接吻,都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你們未滿16歲,就不可以有任何的性行爲,這是法律的規定。你可以質疑,但是不要違反,因爲會帶給爸媽很多麻煩。畢竟你或許會保守秘密,但是對方不一定可以。爸媽要賠償給對方的錢,甚至可以讓你跟他,在成年以後,環遊世界一圈。多想三分鐘,你們可以成年後一起去玩,愛幹嘛就幹嘛。
6.關於罪惡感:愛一個人,不應該有罪惡感。如果真的發現自己喜歡他,請放下那些無謂的社會感受。大人們的世界裡,他們是因爲違反婚姻契約,纔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對你們而言,不過就是喜歡一個人而已,這是最單純的感情,不需要有罪惡感。
7.關於幼稚:談感情,不論是80歲或是18歲,大家都很幼稚,一律會退化到8歲。所以,不要覺得自己這樣的心情很幼稚,心跳加速、血壓升高、臉紅心跳,都是會的。兩個人都很幼稚,是感情中最美好的一部份。
8.關於現實:但,請容許我把你們拉回現實。不能使你奮發的愛情,不如單身一人。你要讓自己更好,不是指功課,而是你的所有。我不是要你爲了這個人而這麼做,而是要你爲了自己。以後即便失戀,你都比以前更成熟。
9.關於交往:如果他也喜歡你,那麼你們就在一起吧!而且以後,爸媽還不會管你跟他一起溫習功課,因爲他以爲你們只是同學關係,這簡直就是太棒了。但,未滿16歲,不要做傻事。這是真的,別開玩笑,法律很麻煩的。
10.關於分手:請你們,溫柔的轉身,往不同的方向前進。
這是許多大人做不到的,因爲他們小時候沒談過戀愛。所以現在就練習,長大後肯定百毒不侵。
好文推蔫
評/失戀走不出的34歲女子:愛自己,珊珊不會來遲!
呂秋遠/有人鋸了以後,自稱廖添丁!
●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原文刊載於作者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