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能源計劃 臺灣總投資額爲420億美元

安永EY指出,亞洲各國政府正盡力協助解決迫切的經濟需求並導向低碳經濟,至少有34個國家已宣佈、提案或立法淨零排放(Net Zero)目標。 另外,安永也發佈「綠色復甦機會:聚焦東南亞日本南韓臺灣研究報告」,針對臺灣、日本、南韓、印尼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越南共8個特定市場中綠色能源產業投資分析,從公開資料統計有811項專案投資額達3160億美元,其中約3060億美元投資在再生能源產業,而離岸風電太陽光電(PV)就佔了其中的85%

調查針對臺灣地區的14個籌劃中且已確定專案,估計總投資額爲420億美元,共可創造10.5萬就業機會,減少2800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再生能源產業爲其中最突出的產業,有13個專案規模共8GW;離岸風電專案佔比最大,其中有12個爲離岸風電專案,其他兩個專案分別來自太陽光電、輸配電產業。

在研究分析中,臺灣所需的投資額相當大(排名第三),但專案數量最少,這歸因於離岸風電比其他技術需要更高的投資額。修法風險和適用離岸風電躉購費率(FiT)的不確定性影響專案的發展

在臺灣,離岸風電的潛力龐大,佔籌劃中專案的97%,專案要能實際執行就需確定法規框架,且讓開發商預見躉購費率(FiT)機制,以更加妥善地進行專案經濟規劃

對我國而言,土地取得、公衆接受程度和環境問題都可能會阻礙未來的專案發展。此調查訪談結果顯示,包括支持性市場框架、可分配的土地、充裕的輸電容量、再生能源政策等,都是會影響到臺灣能否加速能源轉型的因素。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服務負責人曾於哲認爲,從2020年躉購費率展延問題,因配合新實施的出流管制計劃海岸管理法,提供符合躉購費率資格者再展延6個月,協助受影響專案進一步解決供應鏈上的難題。政府爲達成再生能源目標而許可漁電共生專案,讓這些發電廠可與既有水產養殖設施並置,這類專案可提高土地生產力

此外,新專案開發時,優先要解決土地徵用的難題。中央主管機關持續協助地方政府規劃數個縣市的再生能源園區流程簡化可加速開發。藉着有助於活化專案投資的實質措施,結合當地利害關係人,積極支持創新的再生能源方案開發。

我國政府已宣佈部分目標,但仍需要可以展開實際行動管道農委會(COA)承諾到2025年會開發8GW的地面型太陽能發電廠,藉此達到政府14GW的總目標。另宣佈水域型太陽能發電場的推動計劃,並列出約7000公頃潛在場所

安永調查顯示,菲律賓和越南的專案數量佔總專案數量64%,其中菲律賓佔比37%,顯示投資者對未來新的躉購費率(FiT)或招標興趣濃厚。儘管東北亞市場的投資專案僅有111個,但其預估投資潛力卻佔了74%。

在東南亞,太陽能爲主要投資項目,舉例如目前菲律賓太陽能裝置容量已經超過其2030年的國家目標,而籌劃中陸域風電的容量是達到目標所需的三倍。

越南在未來二至三年內,籌劃中的專案有望達到再生能源修訂預測部分目標。日本、南韓和臺灣正規劃中的規模可大幅超過國家的離岸風電目標,代表市場對離岸風電產業興趣濃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