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縣一隔海「被投票」爭議 蔡碧仲:恐涉刑法僞造文書罪

立法院上週爆出國民黨立委盧縣一人不在會場,卻出現投票紀錄爭議。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恐涉及僞造文書罪,至於是否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需依具體事實判斷。(楊亞璇攝)

立法院上週爆出國民黨立委盧縣一人不在會場,卻出現投票紀錄爭議。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恐涉及僞造文書罪,至於是否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需依具體事實判斷。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國民黨立委所提出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10案。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說,4月12日針對反年金改革法案複議案表決,第一次有立委不在臺灣、不在立院,甚至是隔海在大陸,卻被隔海投票,未出席未簽到卻有表決紀錄。

她說,立法院長韓國瑜調查後,對於插入表決卡一事讓議事人員背鍋,定調不存在代領或冒領表決卡,是不是有立委對議事人員施壓?問題是現在怪了,誰代按不知道,調查結果卻少了按鈕的立委是誰。

蔡碧仲指出,立法院對於涉及刑責案件,立法院會做行政調查,有涉及刑事責任,偵查機關要查代按投票按鈕、行使職權的行爲。至於司法機關若傳喚會傳誰?包括立委、關係人有具體案件形成之後,依照客觀調查。

吳思瑤表示,電子按鈕投票,是不是認定爲「準公文書」,蔡碧仲認同,吳思瑤接着詢問,根據刑法214條,是否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蔡指出,本案還可能涉及刑法211僞造文書,要看紀錄公務員有沒有審查權,立委按了以後,有無去審查投票人員的身份和投票情形的義務,依具體事證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