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業者稱投報率30% 金管會:恐涉有刑法「重利罪」

▲P2P業者吹噓投報率,金管會要查。(圖/資料照)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

金管會28日表示,日前陸續接獲民衆檢舉,網路借貸平臺宣稱高報酬、低成本、低風險資訊,吸引民衆進行借貸或投資,更有業者聲稱投資報酬率高達30.15%,金管會表示,此舉恐有違法之虞,近期金管會將請業者做說明。

金管會指出,近期出現提供網路借貸平臺的業者,引發各界關注,而目前也陸續接獲民衆檢舉,表示網路借貸平臺宣稱高報酬吸引民衆借貸、投資,其中更有業者宣稱投資報酬率達30.15%,借款利率合理換算高於法定最高週年利率,非一般人於正常狀況下所能或所願負荷,恐怕涉有刑法「重利罪」。

此外,民衆也向金管會檢舉,平臺業者和貸與人約定,可領取高額利息,期滿時返還本金還保證有固定利潤收益;金管會表示,不論借貸契約成立與否,事先收取貸與人出借款項,且貸與人數都處於可隨時增加的狀態等,可能涉及銀行法的「吸收存款」,依此可能涉及刑事3至10年。

最後,金管會也提醒,業者若以高報酬、低成本、低風險等資訊,吸引民衆投資,可能涉有公平交易法「廣告不實」行爲;另也提醒民衆,從事借貸或投資相關行爲前,應審慎查詢交易的真實性,以免自身權益遭受損害,若發現經營的業者有確實不法事證,金管會將依法辦理,如涉及刑事責任者,將依法移送檢調單位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