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赴監察院陳情 監委:創憲政先例
針對國務機要費遭起訴,最後無罪判決定讞,前副總統呂秀蓮19日前往監察院陳情,因質疑特偵組沒有證據而「濫權起訴」,甚至對特別費案「辦綠不辦藍」,故特地前往監察院遞交陳情書。
監察委員黃煌雄表示,卸任副總統到監院遞交陳情書,已創下憲政先例,他也收下陳情書,將於職權範圍內,進一步主動申請調查,積極辦理。
陳情書指出,2007年9月21日,特偵組起訴呂秀蓮、游錫堃以及陳唐山,然而,法院直到今年7月2日,經過4年又9個半月的時間,檢察官才放棄上訴,宣告無罪定讞,呂秀蓮終於獲得清白。
呂秀蓮質疑檢方「濫權起訴」,認爲特偵組無犯罪證據,卻「濫權起訴」;甚至「辦綠不辦藍」,違反司法公正性。她說,檢察官辦案多政治考量,而藍綠政治惡鬥,特偵組成爲政治鬥爭工具,無疑是浪費司法資源、踐踏司法正義,特偵組甚至從頭到尾不辦藍營,選擇性辦綠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