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最高法院發布四起涉臺案例 稱「維護臺胞合法權益」
大陸籍貨輪「港泰台州」不只重創金門古崗海域,還扯斷1條臺金線海底通信電纜。圖與文/蔡家蓁
大陸最高法院19日發佈「新一批人民法院臺胞權益保障典型案例」,透過案例介紹、裁判結果與意義說明,文中欲傳達大陸「維護好臺胞合法權益」、「保障臺灣同胞在大陸的投資和財產安全」、「提振臺胞在大陸市場的投資信心」等訊息。
大陸最高法院發佈的這批典型案例,涉及兩岸海洋生態保護、臺商投資權益保障、知識產權保護、涉臺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等方面。央視稱,這是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有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決策部署,更好發揮涉臺司法典型案例在指導涉臺審判、及時迴應臺胞臺企司法關切方面的作用。
其中一起事件爲2016年9月船舶遭受超強颱風莫蘭蒂影響,自廈門港錨地漂流至金門附近海域並擱淺,事故導致船體受損、船上燃油泄漏。金門縣政府爲此成立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中心,組織相關單位人員,配合潮汐布放海上攔油索,進行岸際吸油棉索布放及沙灘除污作業。
救援及清淤工作完成後,金門縣政府向廈門海事法院提起船舶污染損害賠償之訴,要求案涉船舶所有人上海某海運公司、李某某賠償堵漏、清淤等作業產生的費用人民幣1,975,623.37元。廈門海事法院後依法判決深圳某油品銷售公司向金門縣政府賠償防污清淤費用人民幣1,596,710.09元及相應利息損失。央視指出,金門縣政府主動選擇在大陸法院提起訴訟,「體現了臺灣同胞對大陸海事司法的認同與信任」。
文中指出,審理法院最終依法支持金門縣政府關於賠償其在清除海洋污染、恢復環境治理方面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的訴訟請求,是「在維護好臺胞合法權益的同時,有力倡導和鼓勵了兩岸守護海洋生態的共同理念」。
2016年,4萬噸級的「港泰台州」在中秋節莫蘭蒂颱風來襲時,斷纜漂流擱淺於金門古崗海邊,造成船底污泥、油污外泄污染,當時金門縣環保局等單位堵漏、清除污染花費逾新臺幣1700多萬元,當地居民和環保團體指該事件帶來生態和環境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