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鎮公所搬遷 地方喬不攏

羅東鎮公所該不該搬遷?羅東鎮長與代表主席持相反意見。(胡健森攝)

羅東鎮公所已具有相當的歷史地方上出現將鎮公所搬遷他處,原地改建商業大樓聲音,不過鎮長吳秋齡認爲,目前所聽到的搬遷構想及地點,不僅所費不貲,且將會變得不夠便民,因此持反對態度

羅東鎮公所位於羅東鎮的中心,周邊不僅商家林立,更緊鄰知名的羅東夜市鎮民代表會主席李錫欽建議鎮公所應搬遷至他處,將目前的鎮公所土地原地重建商業大樓,不僅能有效帶動附近商圈的進一步發展新蓋的商業大樓更能成爲羅東鎮的另一隻「金雞母」,對鎮公所的財政有相當大的幫助。

李錫欽表示,如果鎮公所原地改建商業大樓,就可以與羅東夜市、中山公園、以及周邊的商圈結合,對未來羅東鎮的整體發展將產生極大的影響,只拿來當作行政中心使用實在太可惜,至於鎮公所的新址,則可選定廣達1.3公頃的羅東工保區「機六」用地

不過吳秋齡表示,如要搬遷至位於羅東工保區的「機六」用地,因爲這塊土地屬於有償撥用,估算土地取得需要6.3億元,反對鎮公是沉重負擔,此外,目前鎮公所位於市中心內,民衆要洽公相當方便,搬遷至「機六」,勢必會造成洽公民衆的不便。

吳秋齡同時表示,正在對鎮公所前的停車場廣場等做整體規畫,不僅能增加停車空間,也能有效串聯附近的商圈,且都是鎮公所自身的土地,也因此她實在搞不懂爲什麼一定要捨近求遠、花大錢買地之後再將鎮公所搬往他處,造成龐大的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