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被判有罪 洪孟楷酸:蔡英文政府的施政成績單?
前總統馬英九自卸任後官司纏身,其中,遭控教唆泄密一案,15日二審判決出爐,撤銷一審無罪判決,認定其犯下《通保法》中的「公務員無故泄漏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對於判決結果,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狠酸,這難道是蔡英文政府在520前夕拿不出具體政績,所以以此向綠營基本盤繳交施政成績單?
洪孟楷分析高院判決理由,雖然總統爲廣義公務員,但一審已說明,總統也有「阻卻違法」的理由,意指當知道有犯罪行爲發生時,用非常手段以阻止違法行事發生,且憲法給予總統院際協調權利,全中華民國只有一人適用,即是「總統」,今天改判無疑也是限縮蔡英文總統職權。「高院不檢視一審判決、自採自由心證。在520前夕拿不出具體政績,而今天改判馬有罪,難道就是要向綠營基本盤繳交施政成績單?」
洪孟楷表示,絕對支持馬英九捍衛清白上訴到底,也相信全國人民都會堅信「不信公理喚不回、不容正義盡成灰」的理念,而政治黑手如果想要無孔不入,卻拿不出任何可看的施政滿意成績單,這樣的政黨只會等待再次被替換,沒有例外。
馬英九本案緣於2013年9月初接受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密報,指柯建銘關說法務部長曾勇夫,使其案件二審無罪確定。之後馬英九透過秘書撥打電話給黃世銘,要求黃世銘對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再度報告,引發九月政爭。
黃世銘最後遭判刑1年3個月定讞,而黃世銘被判刑定讞後,臺北地檢署認爲馬英九當時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的行爲有犯罪嫌疑,2016年3月間對馬英九提起公訴,今二審認定馬英九犯下《通保法》中的「公務員無故泄漏資料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至於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泄密及加重誹謗,一審判決無罪,柯建銘上訴,但高等法院認爲所提證據不足證明犯行,加上馬英九指柯建銘涉司法關說言論可受公評,故駁回上訴,全案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