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泄密案決戰更審 判太陽花無罪之庭長張惠立中籤
前總統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一審無罪,二審逆轉有罪改判刑4月。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由高等法院進行更審。高院收案後,11日公開抽籤,最後曾經判決太陽花學運無罪的女庭長張惠立中籤,她的女庭員遊士珺、柯姿佐,將一起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
本案由臺北地檢署於2016年3月間起訴,北檢認爲馬英九要求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對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再度報告偵查中的機密,涉嫌教唆泄密等罪,提起公訴。而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女法官唐玥,認爲馬英九的行爲乃是行使憲法44條規定的「院際調解權」,阻卻教唆泄密違法,因此判決馬英九無罪。檢方上訴二審,高院認爲馬英九並非行使「院際調解權」,不能阻卻違法,因此逆轉改認定馬英九有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案經最高法院公開抽籤後,分由刑六庭審理,全案於本月初宣判,最高法院撤銷馬英九有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而根據《刑事訴訟法》新修正的規定,馬英九的案件可以撤銷發回一次,亦即高院更審後即定讞,故高院更審法官將決定馬英九是否有罪,至爲重要。
高院收案後,11日公開抽籤,最後由女庭長張惠立中籤,張惠立爲司法官30期結業,是目前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秘書長,另外她的兩位庭員女法官遊士珺、柯姿佐,將一起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張惠立近來最著名的案件,是在太陽花學運案二審時,將林飛帆、陳爲廷等22名被告,全數判決無罪;她當時在庭上用了15分鐘陳述,並當庭痛批「畢竟民意如流水,既能載舟、亦能覆舟,期盼有權利者,能傾聽民衆之心聲。」
▼高等法院庭長周政達,出示溫股法官張惠立中籤,將審理馬英九泄密案。(圖/記者吳銘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