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節能家電最多可退稅2000元 最快今年上半年上路

財政部研擬,買有節能標章電器每臺最高可減徵貨物稅2000元。(圖/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爲鼓勵民衆節能減碳,財政部將修法,修法後生效日兩年內民衆只要購買有節能標章的電器,每臺可以減徵貨物稅2000元,初估節能家電退稅金額可達50億元。目前草案已經行政院通過,就待本會期送入立法院審議,最快今年上半年上路

財政部研議修正「貨物稅條例」,從修法生效日後兩年內,民衆購買節能標章電器每臺減徵貨物稅以2000元爲上限。

能源局將公佈符合節能標章的廠商型號,民衆購買這些節能家電會採先買再退稅,民衆先付全額價錢經銷商會把消費者購買資料國稅局,國稅局覈算貨物稅後,國稅局將主動退稅給購買的民衆。

在退稅範圍內的電器,包括電視冰箱、冷暖氣機音響、除溼機、烤箱等,但像錄音機錄影機等電器,這類產品沒有節能標章,不在退稅適用範圍之內。

另也針對大貨車汰舊換新,民衆報廢1999年6月30日以前出廠的大貨車,併購買新大貨車,每輛減徵貨物稅由5萬元大幅調高到40萬元,實施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且可追溯到2017年8月18日。

今天(4日)財政部長蘇建榮在立法院財委業務報告中指出,購買節能標章電器以每臺減徵貨物稅2000元爲限,初估節能家電退稅金額可達50億元;大貨車汰舊換新每輛以40萬元爲限,初估退稅金額可達25億元。

目前修正草案在上月27日已經行政院審查通過,也列爲立法院此會期的優先法案,待近日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後,預計這會期將送交立法院審議,若立法院審議順利,最快今年上半年就會上路。